作者:
typekid (認真玩遊戲)
2016-10-17 00:36:45如題
NONO 辜菀允
這次狠下心來告一直誹謗她的網友
不知道是要告po內褲走光文章的那位網友
還是連躲在推文中推「粉紅」和「50元」的網友
都一起告呢??
大家覺得這種網路霸凌
要讓他們賠多少才能學到教訓?
一般妨害名譽好像從3000~10萬都有
政治人物間超過百萬的金額也很多
如果嗆人只罰兩三萬的話
我覺得還算挺划算的
又不是出不起
以後還一定還會繼續亂留言
至少要罰20萬才會痛
大家覺得要賠多少酸民才學得乖?
一樓NONO是正妹求一樓NONO的圖QQ 可以私信我嗎
作者:
Hanedas (南瓜塔塔麋)
2016-10-17 00:39:00為什麼不收好自己的相機
作者:
DaGG30cm (超屌 superdick)
2016-10-17 00:40:00為什麼要流出粉紅照?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6-10-17 00:41:00一樓 XDDDD
作者:
siemenss (oblivious)
2016-10-17 00:41:00口袋裏有200元 不能再多了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10-17 00:59:00可憐的饅頭板友,本來沒事的卻慘遭轉貼八卦QQ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10-17 01:01:00科科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10-17 01:07:00圖ㄋ
那些酸民真的很噁心她要拍什麼都不關別人的事 是散布的有問題好嗎?
之前照片就告過一次了,假如還是同一個源頭流出的話代表沒有得到教訓啊
如果告po文的什麼鼻孔之類的應該告不成,因為說的是事實,但是說有影片的就.....
吉po文的應該有機會,但只推個顏色我怎麼都不覺得有機會XD
作者: Windk610i 2016-10-17 02:00:00
一個人58787差不多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0-17 02:02:00告 都告 都可以告 但不一定會起訴推個顏色就要起訴的話 應該會很壯觀
作者:
ppc ( )
2016-10-17 02:05:00一樓XD~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10-17 02:19:00全部告比較方便 反正要起訴幾個檢察官會看
作者:
sammoon (sam)
2016-10-17 02:26:00年代久遠我都忘記有沒有留言了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0-17 02:58:00打知名度沒新招了嗎呵呵
作者: zippy (清淨至無餘) 2016-10-17 05:49:00
怎麼可能告的成...
作者:
Joan037 (辛巴)
2016-10-17 17:59:00被一樓跟二樓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