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捐血者健康標準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2016-10-16 00:57:35
上個禮拜看了林靜儀立委的臉書,提到與醫事司、疾管署、食藥署討論有關捐血者健康標
準「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規定涉及歧視一事,花了點時間翻了些資料
最早有這個規定,是因為愛滋病剛發現的時候幾乎只在男同志族群中傳播,那時候甚至認
為這是一種會傳染的癌症,所以又名同志癌
又,因為這是一個血體液傳染的疾病,為了血品安全立了這樣的規定;所以早期甚至有男
男性行為發生在 1977 之前者可以捐血 (因為愛滋病是 1980 後發現) 的莫名規定,當然
現在已經取消了
但是隨著醫學科技及檢驗技術的進步,目前相當多國家除了使用酵素免疫法檢測病毒之外
,更輔以核酸擴大檢驗彌補空窗期的不足,進一步確保血品安全,而「男性間性行為者永
不得捐血」的好處也與時遞減
取而代之的是,人權團體開始質疑:此規定涉及歧視,是否應修改
曾經就有新聞,替代役男因為性傾向被拒絕捐血,弔詭的是,國家證明他沒有愛滋病所以
需要服兵役,但是卻簡單地用性取向拒絕他捐血
美國今年初修改捐血標準,規定一年間無男性間性行為者得捐血。翻了一下食品藥物管理
局針對這個改變提出的指引,主要是分析澳洲實施此政策五年,因血液製品傳播愛滋病的
風險並沒有增加
也就是說,衡量受血者安全與減少歧視的雙方人權,修改捐血者健康標準為「一年內無男
性間性行為者得捐血」是合理的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條文涉及歧視,應依照醫學證據加以修訂
個人在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了一個案子,也通過行政院跟衛福部的檢核,希望有興
趣的朋友可以一起討論,以及幫忙覆議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0-16 00:58:00
所以酒促也要找男的?
作者: ooooooxxxxxx (再吵跟你媽講OuO)   2016-10-16 00:59:00
我認真的覺得是歧視zzz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6-10-16 01:14:00
不覺得歧視
作者: YummyBosh (帥氣火迷)   2016-10-16 02:10:00
不覺得歧視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6-10-16 03:00:00
這種醫療相關的規定從嚴沒麼不好吧,很多藥品療法的副作用也是回溯5年10年以上才發現的,確認沒問題以後到時再改就好了阿~
作者: chenvvn (LIN)   2016-10-16 04:59:00
不覺得歧視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6-10-16 07:50:00
假設一對同性戀人,一方車禍,需要血液,另一方自願捐血,結果被法令擋下來,你們也覺得不是歧視嗎?
作者: marklin709 (馬克林)   2016-10-16 08:37:00
都沒有別的血可用了嗎?
作者: misshe (不上不下可進可退)   2016-10-16 09:09:00
明明就是歧視啊...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6-10-16 09:53:00
酒促找男的不錯啊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6-10-16 10:01:00
改成一年間就不涉歧視?
作者: zoin (zoin)   2016-10-16 10:54:00
是歧視 不過高風險群 醫療行為我覺得沒啥爭議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6-10-16 11:05:00
推薦甲血甲用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6-10-16 11:53:00
就高風險族群阿 是想捐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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