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771017 (橫艾釣魚版)》之銘言:
: 不然怎麼罵成這樣
: 如果原本是一例假 改成一例一休
: 應該是變好才對 怎麼還有人罵是資進黨
: 那是資進黨的話 資方應該很爽才對
: 怎又出來抗議 這齣戲演很久了 看不太懂
現制是單周40小時一例假+19天國定假日,
DPP修法方向是單周40小時一例一休+12天國定假日,
19天國定假日>12天國定假日,
所以這部分沒什麼好比的,先跳過。
單周40小時工時,理論上你會是周一到周五工作8小時,
超過的時間算加班。也就是說,你平常日上班比較晚,算加班費,
周未來公司上班,算加班費。
(有沒有覺得很像廢話?很多人本來就是這樣了)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5710660.A.D43.html
上一篇文章是鄉民的實際例子,
他老爸由於年初修法改成單周40小時後,
他老爸周六上班都可以多領加班費了.
在DPP的說帖裡,一例一休是為了防止777775這種情況出現,
算是補漏洞。
這個漏洞其實沒這麼大,
如上所述,一個正常的公司不會這樣搞你,
但有些不正常的公司就會這樣玩,
平常一到五算上班7小時,周未再叫你來上班,一切合法.
但,不管怎樣都是上班40小時,這樣對老闆有何好處?他幹嘛這樣拗你?
真實情況是,老闆會平常日叫你來上班8小時,但只算你7小時的工時,
所以,會這樣拗人的老闆,其實根本就違反勞基法了.
只要能落實勞基法,就算在現制底下也是可以根絕老闆鑽漏洞的.
所以呢,從現制單周40小時一例假到單周40小時一例一休,
是有進步的沒錯,但進步的幅度沒有很大,
只是讓稽查給容易一些,實質上對社會的影響並不大。
而從現制到一例一休+砍7天,那損失可就大了,
你是實實在在少了7天假,對某些勞工而言是實實在在少了14天的薪水
(有些勞工是這些假日會上班,以兩倍薪計算)
最後,資方是真的很爽沒錯
工總表肯定 https://goo.gl/D3g0is
工商團體肯定 https://goo.gl/xcjgtO
工商界盼早日三讀 https://goo.gl/ooBD2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