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算酒駕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6 11:39:36
※ 引述《hu0112 (面速力達姆)》之銘言:
: 這件事情發生很久了,只是今天夜深人靜又想起來了
: 事情是這樣的
: 幾年前,我參加當時男友的家族聚會,長輩們一碰面不免小酌幾杯
「小酌幾杯」「沒喝多少」「才喝一點點」...每個酒駕的幾乎都這麼說。
: 喝了幾杯酒之後,有些醉意的長輩們就先去睡了一覺,睡醒了就開車載著家人回家。而從
: 睡覺到睡醒之間最多也才兩個小時(酒意也退了),我當時也是有小小聲反駁說可是不是
: 有喝酒嗎?男友媽媽就說有睡覺沒關係啦!
: 我到現在還是覺得很奇怪啊,我以為的喝酒不開車是要睡八個小時這樣才叫沒有酒駕耶?
: 所以喝酒之後睡了一個小午覺這樣到底是不是酒駕?
原PO下面推文很清楚了,
對酒精的耐受性與代謝速度因人而異,
且酒駕與否是看酒測值(雖然是前兩年才修法明文,但以前法院就是這樣判斷了)。
而從男友媽媽的回應可以看到,
面對「有可能會酒駕」的情形,
照重刑化支持者的想像,
應該是「酒駕罰很重,有可能犯法,我還是別開車好了」。
但是其實真正喝過酒,有酒駕疑慮的人,
大部分卻是以「我沒喝多少」、「酒意退了」當作判斷標準,
也就是「測了有沒有事」、「會不會被抓」為基準。
更誇張一點的就是問「哪裡有酒測臨檢」、「怎麼避開」?
(還有人開發這種APP)
所以真正影響酒駕發生的,與其說是重刑,倒不如說是臨檢頻率。
然後我覺得原PO有勇氣這樣提出質疑是很棒的!
看到有酒駕可能(這是犯罪耶),
難道不能問一下?甚至阻止長輩?
下面有推文還說原PO這樣很天然,
只能說,
不曉得有多少酒駕
就是因為這種「是長輩、是老闆、是朋友」等「人情壓力」,
「不好意思明講」才發生的?
希望台灣可以走向「法理情」而不再是「情理法」的社會。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9-16 11:43:00
而且我記得0.25是沒發生事故時的標準,若有發生事故的話只要測得出來就算酒駕?(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16 11:44:00
人家只是求個拍拍,解釋這麼多幹嘛?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9-16 11:53:00
我的意思是,沒有發生事故時標準是0.25以上有罪,但有發生事故時,即使只有0.2或0.19等等(沒超過0.25)也是算酒駕
作者: NEWZEALAND (藍色豬)   2016-09-16 13:12:00
推文j大正確,未滿0.25如果發生車禍,就算酒測值未到0.25,員警仍會以185-3第二款逮捕移送地檢因為車禍就是「其他情事足認無法安全駕駛」
作者: Takuri (阿悟)   2016-09-16 22:54:00
推,不懂為了對方的生命安全對酒駕提出懷疑還要被說晚輩不會看場合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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