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給五千萬願意賣男友嗎? 正妹笑嘻嘻:賣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6-09-06 14:03:22
這個問題本身就很奇怪...
就只是男女交往而已,為何女方會有男方的所有權? 還可以任意進行買賣?
先不管販賣人口違法與否,議題本身就不存在了,因為女方沒有這個權力來進行交易
如果是給五千萬換來倆分手之類的,那還有成立的可能性(類似分手費之類的),
而且我篤信只要是人就都會有個價,問題只是在於對方給不給的起罷了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新聞標題:給五千萬願意賣男友嗎? 正妹笑嘻嘻:賣了買個更好的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6-09-06 14:15:00
選乃大的,2吧
作者: orangeyang (chu)   2016-09-06 14:16:00
我選4
作者: Mei5566 (5566)   2016-09-06 16:14:00
5 !! 完美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6-09-06 17:32:00
幹到讓5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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