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張照片 引來台幣400億官司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5 17:46:43
2016-08-25 11:43 聯合報 記者范振光╱即時報導
美國知名攝影家卡洛‧海史密絲多年來讓人免費用她拍的照片,卻收到圖庫公司「蓋帝圖
像」(Getty Images)通知,說她用一張自己拍的照片是侵權行為。海史密絲為此提告蓋
帝不當銷售其作品,求償逾14億美元(約台幣447億元)。
這張照片引起天價侵權官司。(取自網路)
http://uc.udn.com.tw/photo/2016/08/25/realtime/2527340.jpg
海史密絲的作品經常出現在美國報章雜誌,還曾登上郵票,她透過美國國會圖書館,將
18755張照片開放給民眾免費使用25年。她在去年12月才知蓋帝拿她的作品賣錢,當時她
收到蓋帝旗下一家附屬公司的信,指她侵權,理由是在她自己的非營利組織網站上用了一
張她拍的照片,還要求她支付授權使用費120美元(台幣3800元)。
那封信中說:「如果你將該照片從網站移除,我們在此致上謝意,但我們仍需賠償金。貴
公司在未取得我方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我方圖像而獲利。」
那張照片是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市納爾遜─阿特金斯藝術博物館外拍攝,主題是巨大的羽毛
球雕塑。
此案24日在紐約一個聯邦法院舉行預審會議,海史密絲的訴狀中說,蓋帝把她的1萬多張
作品標價出售,每張175到575美元不等,以每張賠償2萬5000美元計算,蓋帝應賠4億6887
萬5000美元。
由於蓋帝也曾因為擅自複製他人照片出售在2013年判罰,海史密斯要求蓋帝賠償三倍金額

70歲的海史密斯指出,她透過國會圖書館分享自己的作品,無意放棄那些作品的著作權,
也無意讓第三方銷售圖利,「或寄威脅信給使用那些照片的人」。海史密斯住在馬里蘭州
塔科馬公園市,她未參加24日的預審會議,也拒絕接受訪問。
蓋帝的律師杜洛修在預審會中告訴法官,他打算要求法院不受理此案。總部設在西雅圖的
蓋帝公司上個月就說,本案是出自「誤解」,因為圖庫公司把列在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的內容散布出去是正常作法,而他們向使用者收費也合法,因為要支付成本,製
作目錄、檔案庫、數位化及讓那些作品更容易搜尋。
http://udn.com/news/story/5/1918098
活該死好...盜圖的不長眼惹到原作大白鯊
做無本生意賺黑錢還這麼囂張
居然還是有前科的
直接把這家告到倒啦
那封信還真是超囂張 死要錢
現在看你真是UCCU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5 17:58:00
http://udn.com/news/story/6813/1918398 最後一段蓋帝公司真是太不要臉了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8-25 18:04:00
這公司....
作者: osape (oo)   2016-08-25 18:31:00
記得台灣也有某協會向原作曲者收版權費的烏龍事件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6-08-25 18:43:00
A Chord
作者: peace21141 (鱉鱉)   2016-08-25 18:45:00
?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08-25 19:20:00
印象中getty非常大,原來他們很多照片都是拿免費的賣錢,而非跟作者買的?!而且這種向public圖收費是什麼無恥概念,既然是public,別人很可能是從其他通路取得照片的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8-25 19:25:00
最喜歡這種故事了~惡有惡報~~XD
作者: cargo (Vince)   2016-08-25 21:09:00
超不要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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