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權 VS 父權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19 20:03:22
父權 是一套價值觀
女性主義說 打倒父權 性別才能平等
他們使用的手段 往往是試圖改變人們的價值觀
我認為 操縱市場遠比操縱人心容易
與其改變價值觀 不如改變事物的價值 人們自然會跟上
首先 女性難以反抗父權 很大的原因是經濟弱勢
資本社會下 一個經濟獨立的人 顯然較不容易被社會壓迫
說到經濟不平等 大家馬上會想到「職場歧視」
美國1963年就立了Equal Pay Act 但到今天許多人仍然認為歧視存在
所以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不在我的考量當中
要直接從市場面提升女性薪資 有幾個具體方法
1. 性產業自由化
2. 開放代理孕母
性產業在任何國家都是女性優勢的產業 代理孕母更不用說
現行法律 立意並非歧視女性 但實際上卻造成女性不對等的經濟損失
想要拿陰道或子宮換取物資的人 唯一的選擇是藉由婚姻制度
只許批發 不許零售的結果 女性生理優勢在市場上的價值被嚴重低估
開放這兩個產業之後 原先被迫受困於婚姻中的人 可以「參與勞動」 自給自足
男女的薪資差異 也會隨之下降
3. 廢除孕婦保障
支持以法律保障孕婦工作權的人認為 孕婦付出的勞務 沒有得到合理的報酬
所以 既然現在懷孕成為合法的商業行為 就不再有給予其特殊待遇的必要
現行法律 看似保障孕婦 實際上降低了所有女性的市場價值
每當雇主看到女性前來應徵 就會自動在心中加上懷孕的風險成本
你可能認為如此思考的人不道德 但再說一次 改變價值觀難 改變價值容易
廢除了這些法條之後
想要全心投入職場的女性 可以大聲說 我三年內不打算生小孩
雇主聽了 也可以放下心 不必害怕哪天被告歧視
覺得子宮放著 不用白不用的人 前面說過 可以拿去換錢
我認為 這是皆大歡喜的作法
※ 引述《pqoiwe1994 (pqoiwe1994)》之銘言:
: (前面幾篇討論父權定義 可先參考)
: 二、 父權對誰有利? 對誰不利?
: 女性主義說 父權 是性別平等的阻礙
: 但平等是什麼? 有何意義?
: 每個人都知道 要用自由 平等 博愛等口號來裝飾自己的論點
: 久而久之 這些詞彙早已失去價值
: 就像孟子說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義而已矣
: 這種話 騙騙虛榮的梁惠王還行 一般人聽就覺得他不過唱高調罷了
: 所以 在這裡我放棄虛無飄渺的道德高度 回到基本的物質層面
: 父權 作為人類歷史上最悠久的價值之一 當然不全是壞的
: 否則 為何當封建 帝國 法西斯 共產黨 一一消失在歷史舞台上
: 在今天的「進步社會」 人們仍然緊緊抓著它不放
: 若要分析父權的利益糾葛 最好的素材莫過於婚姻
: 全世界的文化 不論環境 機運 人種
: 在性別關係上大多殊途同歸 建立以夫妻為基礎的社會架構
: 以此推測 婚姻制度反映著某些放諸四海皆準的現實
: 在台灣 傳統婚姻契約 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
: 1. 財產共有
: 這方面 獲利的顯然是經濟相對弱勢的一方
: 在美國 2012年 已婚女性的平均薪資 是已婚男性的77%
: 在台灣 民國104年 已婚男性的勞動參與率是71% 已婚女性是50%
: (勞動參與指有意願參與勞動 包含就業人口及失業人口)
: 資料顯示 一般而言 婚姻中男方經濟優於女方
: 當然這來自很多因素
: 有研究發現 已婚男性的薪資高於同年齡的未婚男性 已婚女性則相反
: 有些人覺得女方為了家庭耽誤事業 並不公平 但他們似乎有所誤會
: 資本社會的贏家 並不是賺最多錢的人 而是花最多錢的人
: 用勞務換取財富 不過是大部分的人為了達成其他目的 必經的過程
: 因此 除非你真的熱愛工作 否則花別人的錢 客觀上是有利的
: 可是難道男人都那麼愚蠢 盡做虧本生意嗎
: 2. 夫妻義務
: 我國民法 並沒有明文規定婚姻雙方的交配責任 可能是因為不好意思寫
: 但在實務上 當婚姻一方長期拒絕性行為 另一方是有權訴請離婚的
: 可見 性行為是婚姻契約中 不可或缺的一環
: 研究顯示 平均男性性慾高於女性
: 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 這是因為性行為對女性的風險較大
: 從生物學的角度 可能是睪固酮
: 從女性主義的角度 則是父權壓迫
: 無論如何 男性對性行為的需求較大 故在此婚姻對男性有利
: 3. 生育後代
: 婚姻制度最大的目的 在於生育
: 生小孩的過程 付出較大成本的顯然是女方
: 假設繁衍後代對雙方的效用相當 則男方獲利
: 當然 人並不完全理性 結婚前不會算的那麼清楚
: 但當樣本數夠大 我們可以觀察到
: 整體而言 婚姻是男性用經濟優勢 換取女性的性優勢和生育能力
: 若用這個架構來分析之前提到的三個父權現象
: 男女的薪資差異 顯然是因為 在性別市場上 相對於女性 男性更需要財富作為交易籌碼
: 政治權力也是如此 有人說 權力是最好的春藥
: 性暴力 則是無法滿足性慾者(多為男性) 最終使用極端的手段
: 所以 父權對誰有利? 有錢的 性感的 能生的
: 要消除父權 就等同於消除以上優勢
: 所以我們來到最後 也是最重要的問題 如何打倒父權? 然後呢?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6-08-19 20:09:00
1,2我覺得都可以,但是要選3的話,臺灣勞動力會減少的更快。
作者: amy6272000 (PoPa)   2016-08-19 20:11:00
你也真用心良苦,自己的文自己回再洗上來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6-08-19 20:11:00
勞動力也是很珍貴的資源,我比較支持單親媽媽可以在上幼幼班以前有足夠養活小孩的生育補助。應該說可以養活小孩和母親的生育補助。2不見得能提高多少生育率,泰國代理孕母並不貴,只要50萬。臺灣開放代理孕母,不見得費用會比泰國少。
作者: ev7e (嗜肉糨糊腦ev7)   2016-08-19 20:47:00
你沒有考慮階級問題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8-19 23:36:00
系列文 推有心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8-20 02:04:00
想問性產業自由化的內容?是說,例如18歲以上即可自立門戶接客賣淫這樣嗎如果用你回覆的方式回覆...開放性產業會導致女性無意學習,只要張腿就能活致使女性即使賺錢,錢財仍然可以被技術性騙走(沒讀書)再者保障工作權的意義,是不能因為懷孕被免職而非懷孕期可以工作(或應該說,後者不是重點)開放性產業後,年輕女性趨之若鶩,錯過學習黃金年齡老後無收入,甚至在市場機制下變成廉價勞工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8-20 10:23:00
性產業是女性優勢,這句你不覺得有問題嗎?我說,黑人應該開放奴隸產業,畢竟黑人在奴隸市場是優勢。我支持開放代理孕母,因為人類生活型態及壽命的改變,我們身體的演化並未跟上。但是代理孕母的「自願」應由政府監管。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8-20 12:48:00
在亂比什麼 怪的是妳對性產業的偏見經濟活動就是供需 只要男性對性服務的需求大於供給 供給者自然有定價的優勢 有問題嗎 不然妳以為日本的成人影片產值怎麼來的奴隸制是把人本身當商品 性產業提供性服務 頂多拿幫傭來比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8-20 18:00:00
喔 國民教育有儲蓄管理課程?我只知道沒什麼讀書的,有九成九的人不用理由就是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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