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不是動保團體
家裡也沒有養狗或貓
只有妹妹養的鼯鼠
先說立場好了
我支持吃貓或吃狗
但是反對虐貓或是為了愉快而殺貓
我可以接受因為喜歡吃某種動物
所以殺死它
只要它不是別人的財產或是保育類動物
我想今天大家對陳先生的事情這麼生氣
應該是因為他是虐貓
如果他是為了吃,而殺貓
我相信反對的人會少很多
我反對動用私刑
有人會用以下的問題來嗆聲
如
1.因為那不是妳的貓阿,所以妳才這樣,根本沒同理心!
我的想法是
人本來就會在激動的時候,做出不理性的衝動
例如你看到你太太偷客兄
很有可能順手拿起銳氣
就把小王殺死了
或是聽到女兒被性侵
也有可能直接想把對方殺死
但是這是不對的
我們花了很久的時間
才建立法制
取代了人治
若是放任私刑
恐怕真的會造成冤冤相報何時了
況且人在情緒激動時做的判斷
本來就錯誤率很高
2.不需要尊重不尊重人的人
借孔子的話好了
應該要以德報德
以直報怨
而非以怨報怨
你今天這樣對他
即使他被關了
放出來以後也很有可能心懷怨懟
再次殺貓
這樣恐怕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3.我想說
生命本來就不是平等的
今天如果陳先生虐的是蟑螂
恐怕只會變成youtube上的
恐怖噁心影片
甚至被一些人淪為說嘴的工具
證明自己富有巧思
知道原來可以這樣玩蟑螂
大眾聽到後
大概也不會多譴責你
反正喜歡蟑螂的本來就很少
另外之前動物園的例子也是
屁孩跑到黑猩猩的籠子裡
園方為了避免小孩危險
只好忍痛射殺黑猩猩
但是黑猩猩一點錯都沒有
我們身為人類
我們很殘酷的對生命劃分了階級
人類大於貓狗大於豬大於蟑螂
所以我們禁止了其它人類殺貓
憑著立法優勢或是多數優勢
不管怎麼樣
我們確實做了
但是如果有人真的特別愛小豬
覺得應該禁止豬成為肉類呢
你應該會回
希望你尊重我們的品食偏好
我們不會動你的豬
但是你也無權限制我們
這就是現實
因為貓狗可愛
因為貓狗多人疼
所以他們才被保護了
只能說可愛真是幸運
鳥高隱於天,
魚深潛於水
悲於鳥血,
而不悲魚血。
有聲者幸也。
古人說的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