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知是否碰到詐騙了...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0:14:44
以下文長抱歉!
各位萬能的鄉民們大家好,今天我朋友遇見一樁神祕事件,和我們討論了很久仍然毫無頭
緒,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經驗或者可以幫忙解惑>_<
以下以我朋友的角度敘述:
今日接到來自法院的掛號信,內容提到某個素不相識的人告我,說我借了一筆款項未還。
查詢了函內所列原告地址,是一間律師事務所,但律師事務所接洽員工說並沒有叫原告這
位名字的工作人員。
我一頭霧水,第一時間還以為是之前沸沸揚揚的「支付命令」,立刻打電話到當地法院詢
問書記官,書記官告知我函內所列訴訟代理人某律師的聯絡電話,讓我自己與他聯繫。
打給這位訴訟代理人某律師時的對話如下:
(以下稱律師,這裡呈現的是我們對話內容的簡述)
我:您好,我叫A,請問這位原告B(報名字,下稱原告)的案子是您處理的嗎?我並不認
識這位原告,也從未和這個名字的人接觸過,當然沒有債務問題。我想請問一下這中間到
底是什麼狀況?
律師:啊,那個是搞錯了啦。(笑)
↑疑點:我只是報了我和那位原告的名字,律師就好像已經有準備一樣,馬上就告訴我答
案。
我:搞錯?到底是怎麼樣,這樣我很困擾,也很驚嚇。
律師:妳是叫A吧?這裡有妳的證詞啊!妳認不認識C?之前住在Z地嘛。
我:我不認識C啊!也從來沒有住過Z地。
律師:二十幾年前,A是被害人,告了這位C(這裡又冒出一個不認識的名字)。這位C就
逃到大陸無法回來,現在因為家鄉的親戚都老了,很想回來,所以希望找到當年的A澄清
事實。
我:那請問這位B是誰?
律師:我也不確定,是他朋友吧。
↑疑點:若真如他所說已過20餘年,那應該已過法律追溯期,想回來就回來啊……
↑疑點:那為什麼要用欠款的名義找到我?
後來律師又回電,告訴我:
律師:我查過了,我們報給法院的名字和妳一樣,但身分證字號不同,但法官說進電腦系
統只查到一個叫A的人,所以寄給妳。
↑疑點:所以法官有這樣的權限,當有人提起案件時就能直接查到被告的名字和住址?
我省略了許多重覆的對話,總之我在電話中和律師再三強調請給我一封正式書函,證明我
並不是這名被告。但我仍然很不安,總覺得其中有些不自然的部分。
想請問是否有人有類似經驗>__<
非常感謝大家!
作者: elimile (譚家軍)   2016-07-20 20:18:00
可以打168,記得要確定對方掛電話後再打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7-20 20:22:00
165吧
作者: elimile (譚家軍)   2016-07-20 20:23:00
XD
作者: Nanoha   2016-07-20 20:27:00
既然是法院寄的 你就打到法院問看看是不是真的他們寄的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0:29:00
有求證書記官確認了,是法院寄出沒錯。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7-20 20:33:00
打電話去法院問對造有沒有跟法院變更當事人?小心變一造辯論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0:38:00
感謝!明天等法院上班就問:)
作者: gn00295120 (Longway)   2016-07-20 21:01:00
沒權利的話應該沒有人被告會出庭吧,連通知都通知不到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1:08:00
也是喔......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6-07-20 22:15:00
1.寄來的東西是什麼?如果是開庭通知,就去開庭(順便看對方的證物有沒有證明他講得事實。)如果是裁定,請務必提出異議。(如果起訴狀上寫得是是訴訟代理人,我想可能是前者)2.去查對方現在列出來的訴訟代理人名稱,看是不是律師,確認電話是不是起訴狀上打的電話3.如果是起訴,就開庭講清楚不是你、證物無法證明有欠款等等,不用跟對方律師私下聯絡,也不要和解(有可能一開始案件會先跑和解,千萬不要在這邊就傻傻和解)。祝你順利吧。如果是詐騙,應該不會走起訴程序,因為他要依據請求的金額付一定比例的裁判費(除非他賭你不出庭、一造辯論判決),之後案件若是被駁回,他是要負擔全額裁判費的,應該不會有詐騙集團吃力不討好幹這種事情。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2:40:00
感謝藍莓派大人!目前寄來的文書只是說要把案件移交到她的居住地所在法庭,上面有寫訴訟代理人但是沒有附聯絡資訊,還是打電話去問書記官才得到資訊的。目前該律師是說搞錯,會撤回告訴。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6-07-20 22:42:00
撤回的話,就沒問題了
作者: mytoychiu (\(≧﹏≦)/)   2016-07-20 22:46:00
B大概想找他認識的A 然後律師出餿主意說透過法院送達程序來找地址吧 律師倫理咧
作者: cukyya (輕輕的~)   2016-07-20 22:49:00
會不會是詐騙盜用你的身份為人頭帳戶!
作者: RoyEdo (。珩。)   2016-07-20 22:59:00
mytoy大:這也是我們有懷疑的>_<cuk大:天啊拜託不要orrrz再次感謝藍莓派大人喔:)
作者: balayo (貓蛋蛋)   2016-07-20 23:09:00
(갠` )
作者: aries198012 (Aries)   2016-07-21 00:50:00
果然有神人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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