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次懷孕事件讓我想到

作者: greedX (認真就輸了)   2016-07-19 23:17:26
無辜的是小孩
可憐的是老公
事情發展至今 老公應該也知道原委了吧?
不管孩子是誰的 這種貨色快點離吧
趁著罪證確鑿 儘早放生
雖然可想而知 女方會一哭二鬧三上吊
不管看來有多可憐 千萬不要心軟
可憐之人多有可恨之處
何況是這個case
種什麼因 得什麼果 怨不得人
早知今日悔不當初
何苦當日飛蛾撲火
不對 應該說是髒蠅奔屎
男人女人都一樣
交往 甚至結婚不是開玩笑的
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鳥
找了個自己不能駕馭的
不是搬石頭砸腳 自討苦吃嗎?
爭氣點!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7-19 23:18:00
搞不好人家甘之如飴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23:25:00
我覺得這個女方從整件事看來,不只這一次跟日本人搞上而已(從約約會地點國家來看就知道一二了)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6-07-19 23:25:00
你在幫忙喊燒?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23:26:00
不過女方平時真的說一套做一套...不准腦公玩,結果自己出去玩n遍了!
作者: yozeng (呦!)   2016-07-19 23:27:00
結局是 女生攜手老公告日男性侵求償500萬 臺灣現在不都這樣演?
作者: iverson88   2016-07-19 23:27:00
好燒好燒阿
作者: qqq0103 (fqdf)   2016-07-19 23:29:00
不要放生拉, 以後又會有另一個受害者@@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23:29:00
這個告日本人也無法成立好嘛!因為案發地點非在中華民國司法管轄範圍除非女方要是真的被性侵或強暴,早在回國前在當地報警處理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7-19 23:30:00
幫老公QQ 不過請勿放生 感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19 23:32:00
當地:菲律賓 所以女方現在只能央求男方不要提告 通姦 不然女方100%進牢籠+民事賠償腦公而日本人會沒事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9 23:47:00
告女生也只會成立民事啊 通姦罪不會成立
作者: lkkk3000 (123)   2016-07-19 23:49:00
幫老公QQ 還是早點放掉好了 自主嘛 233333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0 00:06:00
job5786告女方通姦絕對會成立.因為肚子裡的胚胎,小孩子就是證據這個早就有案例上新聞過了!
作者: ncuegreentea (Do Re Mi)   2016-07-20 01:38:00
很簡單啊 教主萬歲 母豬夜裡哭哭
作者: mori030 (木x3=森)   2016-07-20 02:39:00
……確定老公現在不是在分屍?
作者: sibdkjiv1576 (東區吳彥祖)   2016-07-20 08:25:00
欸台日友好耶 不要拉
作者: jessicacjh   2016-07-20 10:13:00
會不會太有想像力?你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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