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比起相機,音樂撥放器的地位..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7-19 10:09:00
※ 引述《mofass (墨狐狸)》之銘言:
: 攜帶式音樂撥放器(訊源?)與相機,兩個都是能用手機代替的東西。
: 但是認識的女生朋友們,好像普遍認為花大錢買訊源是浪費錢,但相機卻可以接受…
: 比較不能理解這種想法,有人可以幫本魯說明一下嗎?
這跟木不木耳沒有關係好嗎
相機可以叫男伴扛
拍很多漂漂的出遊照
吃大餐前先每道菜拍一張
買新包包拍一張,mark一定要秀出來
粉打厚厚拍一張然後說是素顏照
拍完上傳然後一堆人點讚說好美喔
耳機?可以幹嘛?
作者: freddy10100 (HandsomeCro)   2016-07-19 10:11:00
相機是造型的一部分,才不會讓男伴扛呢>////<
作者: mofass (真相調查委員)   2016-07-19 10:23:00
懂了,而且背相機還有種文青的感覺難怪我交不到女朋友,因為我是笨蛋啊QQ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6-07-19 10:53:00
單眼相機拿來跟手機相機比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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