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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妻子外遇生子,夫能否推翻其父子關係?
按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民法第一○六三條第一
項)。惟夫妻之一方若有反證,而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民法第
一○六三條第二項)。故妻子外遇生子,法律上雖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但夫若有反證証
明妻非自夫受胎者,仍可予以推翻,對於妻外遇所生的子女,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承
認有父子(女)關係。惟為保護子女,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亦應有所限制,即:
1.限於夫或妻始得提起,第三人均不得為之;
2.必須以起訴方式行使;
3.須具有確實的否認原因(即妻非自夫受胎);
4.須在法定期間內提起(即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簡單來說
皮卡丘 跟 初音 有婚姻關係 可是初音爬牆跟小智 懷孕了
這小孩愛利 叫做婚生子女 法律上的爸爸就是 皮卡丘
除非 皮卡丘或初音 要用告的(不能口頭講好) 讓親權失效
就法律而言的爸爸 是皮卡丘 如果要墮胎 要皮卡丘簽名 不是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