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ashgohome (圓圓)》之銘言:
: 如題
: 大家對於「同居就是女生吃虧」這句話的想法是什麼呢?
: 前幾天跟朋友聊到,她就說了這句話,也說女生跟男友同居會被說閒話
: 那大家覺得同居應該要幾歲或有哪些情況下比較適合?
: Ps.不是本人要同居,只是跟朋友聊到好多大學情侶大二就同居的~
: 我是認為 隨他們去的想法
台灣的情況我們不要討論
我們就來討論社福制度伴侶制度都完善的先進國家
ex.1 龍紋身的女孩作者史蒂森拉格
心臟病發死後
一直支持他創作工作生活的多年同居女友
拿不到“ 龍紋身女孩 ”天價版說的任何一毛錢
各種改編授權什麼的她都沒份
連他們同居多年的公寓她都沒份
遺產全部被男友的父親和弟弟拿走
男友與家人處不好已有十數年不見面
他的家人們拿了天價遺產後馬上買了豪宅遊艇
連小公寓都不留給她
這是北歐的同居例子
ex.2 強尼戴普 跟法國女星凡妮莎同居10多年生二子
遇到了現任老婆 安柏赫德
立即甩了凡妮莎跟安柏赫德結婚
凡妮莎能拿多少錢完全看她有生兩個小孩的份上
法律上並不保障凡妮莎能拿到錢
錢是給兩個孩子的養育費
前陣子安柏控告強尼戴普家暴
兩人準備離婚 如果沒有簽婚前協議書的話
安柏可拿強尼戴普百億身家一半
儘管安柏沒幫強尼戴普生下小孩
ex.3 艾倫瑞克曼與女友同居多年
五年前被診斷罹患癌症
在身體快要不行的時候跟女友結婚
結婚沒多久就過世了
可以想一想為什麼男女都很有錢的老夫老妻
在人生的最後還是要給對方一個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