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各位大大
去年申請打工簽證,因為身體原因
去了日本大概4個月左右後回來,取消原本待在日本的計畫
但是簽證還蓋在護照上面
然而,目前有一個問題,年底員工旅遊要去日本
今年四月員工旅遊已經婉拒過一次
(P.S 我在吃飯時 用一點聊天天的方式
跟上上司說 因為出去玩太累 回來需要休息 所以沒有去....
上上司說:不行 XXX你去比較好
還可以報名嗎? 有老鳥幫我擋: 報名已截止)
那12月的旅遊該如何推? 還是說去了有何方法不讓旅行社辦簽證?
或是進日本海關不會被問甚麼被刁難?
只是覺得員工旅遊勞民又傷財....老闆還會一起去
就是不願意換$發津貼,就是老闆一定要用來跟員工交際用的...
公司規矩很多,表面上優待員工,其實背後意義不簡單...
問題是
A:排除其他內容 就員工跟上上司(直屬主管沒去)的便當會內容
我所婉拒的話術是否很粗造?
B:為何公司不願意直接發津貼? 一定要有一點施壓要求員工旅遊
C:如果去日本團進團出,是否會遭海關詢問?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