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離職的時候,公司附近一個常見到會打招呼但不算熟的小商店老闆,約我吃飯,算是紀
念打了五年的招呼吧:D
我沒有要佔便宜的意思,但最後是他付錢,當時我也說了:那下次我請好了。
有點尷尬的是回程的路上他開玩笑地跟我約炮(是這個字嗎?還是石字旁阿?還是水字旁
呢?)
我笑笑的拒絕了
雖然我不走這個路線,但也不至於惱羞,就大家選擇的生活方式不同。
撇開此事,他算是吃飯的好咖
後來因為一些雜事我常經過那個區域,每次被他看到就會虧我還沒回請。
我的困擾就是到底要不要回請阿?畢竟是自己講過的話
可是又怕對方有錯誤期待
而且我真的好想去吃某家燒肉喔,一個人有點難進去(重點)
(ー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