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6-13 21:14:29不知為何無法引用tonku兄的文章
總之個人對tonku兄的看法不是很同意
因為那樣的說法其實是站在企業的立場看事情
這個議題的主角
其實應該是相對弱勢的求職者才對
企業跟求職者的關係是不平等的
如果只站在企業立場角度來討論
就會出現如tonku兄那樣看似合理但其實不太合理的結論
站在企業的立場
侵犯求職者隱私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但這樣真的對嗎?
首先
個人fb的隱私程度設置
與
企業為了自己利益而在未經求職者同意下擅自透過fb蒐集求職者資訊
其實不是同一件事
不宜混為一談
例如
我住一樓
為了通風或任何理由
我把房間窗戶開到最大
任何路人經過
都能用肉眼透過窗戶看到一定程度的我的房間內樣貌
但不代表我就同意路人都能趴在我窗戶緊盯著我房內看我在做啥啊
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我fb隱私開放到最大
不代表我願意讓任何人包括企業透過fb來蒐集我的個人訊息
企業因為我fb隱私開到最大而能直接觀察、蒐集我的資訊是「實然面」
但不代表這是「應然」或「理所當然」
除非企業有事先告知求職者他們會這麼做
再舉一例
女生穿短裙出門 裡面不穿安全褲
她願意冒著可能走光的風險
但不代表她就同意男生緊盯著她裙內等待走光啊
男生想看她裙內唯一的正當性
就是事先得到她同意
求職者在主觀上同不同意自己fb被企業作為蒐集個資的工具
這才是這個議題的重點
而且企業在請求同意前
也有義務先說明為何需要透過fb來調查
這樣的調查才可能有正當性
作者:
jauyuu (啾)
2016-06-13 21:19:00裙底風光的視線有主觀感受即成立的性騷擾問題,搜尋公開資訊會有其他法律問題嗎?趴在你家窗戶可以趕走他,但我記得有版有說過鄰居一直往他家看,但其實除了把窗戶關上也無能為力公司的確不應該(道德面),但在立法禁止前,能做的只有把窗戶關上吧(少在網路透漏隱私、升高觀看權限)
裙內跟屋內很明顯是私領域,不過社群網站算不算私領域就有待商榷,假設求職者有建立部落格,公司要查看是否也該徵詢同意?突然想到國外履歷表不能放照片,不曉得對於查fb有無規定@@
作者:
jauyuu (啾)
2016-06-13 21:30:00隱私開到最大(=同意任何人蒐尋資訊),期待公司自律不搜尋?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6-13 21:31:00
FB如果是公開資訊 你要主張那是"隱私"的話有點怪或者你要說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但要應徵的公司不能?
作者: wayfree (David Lin) 2016-06-13 21:36:00
公司私下搜尋FB是一回事 強迫面試者提供FB名是另一回事
作者: sheep2214 (sheep2214) 2016-06-13 21:36:00
但是我曾經被面試的公司搜尋facebook看大頭貼 或是按讚的內容來判定我適不適合這個工作還是覺得很討厭啊 也許我真正經營的根本不是這裡 其他人知道 但面試公司並不知道啊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6-13 21:43:00
我只想問 你公開又說他是"隱私"的點在哪
我覺得我把FG上的訊息公開並不是讓公司來搜,而是想跟朋友互相交流。後來想想如果公司用FB來評斷一個人那是不是也很怪?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6-13 21:44:00
公司只是看 跟網路上任意人隨意的瀏覽有很大的不一樣?或今天他只是看 你要怎麼主張那叫做"蒐集跟利用"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6-13 21:46:00
主觀上隱私權的期待是建立於客觀上你有讓他看起來是"隱私"的外觀 而不是單純訴諸於感覺
作者:
jauyuu (啾)
2016-06-13 21:47:00同意mikami1027,你所說的"個資"和"任人搜尋的公開資訊"是是同件事
突然想到一個例子,你是否同意某人有權逛街默默觀察路人穿著並歸納分析?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6-13 21:56:00這例子跟女孩可以穿超短裙但豬哥不可以亂看有87%像
如果同意,那網路公開資訊和那有何不同?公司是否用fb內容評斷人、參考多少是他的自由,就像有些面試也會看儀態衣著不是?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6-13 21:57:00所以就找別的企業投履歷吧我判斷在不久的未來 面試時也會改成不能硬性要求儀態衣著
不能硬性要求,但是主管面試還是會在心裡打分數啊,之前聽過例子是求職者面試時翹腳一副大爺樣,所以沒上
作者: sherbet 2016-06-13 22:21:00
如果人家剛剛就是去google了 不講你也不會知道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6-06-13 22:34:00無聊的言論,穿迷你群還怕人家看腿嗎
作者:
snian (沒有誰比誰更善良)
2016-06-13 22:36:00不同意 如果是在未交往之前搜尋曖昧對象的FB也要告知嗎同樣是藉由FB蒐集你的個人資料 進而確認是否錄取/交往啊
作者:
minimio (澪)
2016-06-13 23:08:00同意,勞工太弱勢了...
作者: ch404 2016-06-13 23:16:00
推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6-13 23:53:00
已經是你自己選擇要公開的資訊了 別人要看完全合理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6-13 23:55:00窗戶大開他可以"合法"站在一定距離觀看你穿短裙他也可以站在"合法"位置持續觀看
認同!你需要的資訊或能力證明我提供正規的履歷表資料給你,如果FB就可以看完一個人那面試幹嘛?
舉的例子都是私領域的東西 看人家FB是侵犯隱私蒐集個資?只覺得整篇文章邏輯亂七八糟 這樣也能討論...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6-14 00:22:00你可以感到不舒服,但不代表別人的行為是非法的
作者:
stetho (stetho)
2016-06-14 00:29:00照你的理論,google也不道德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6-14 00:38:00前版主一被孤就崩潰已哭說覺得人身受威脅惹,看來不道德
作者: Ponimp (喜駿) 2016-06-14 02:08:00
我是覺得沒差
作者: eudemonism (要變安西教練了啦啦啦啦) 2016-06-14 03:46:00
不許企業透過臉書收集個資蠻好笑,臉書就是最會偷偷收集個資的公司啊!
作者:
MADNUG (1234567654321一下吧)
2016-06-14 06:09:00我學校(美國)的career center,也有說面試前請先上引擎,搜尋自己社群網站(FB,Google page, etc.)的ID若有不適當的內容請先隱藏起來或刪除。「搜尋引擎」,漏字了
我覺得趴在窗口跟路過喵一眼有很大的差別 沒設權限根本路過喵一眼的程度
不推這篇 這像是被別人看著自己的手 怪對方為何看在國外雇主合法方式搜尋面試資料非常正常
作者:
thisis510 (thisis510)
2016-06-14 09:17:00推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6-14 10:06:00普遍的行為不能拿來當合理化的原因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