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這樣的行為很過份嗎?

作者: prodigal (思念的溫度)   2016-05-25 23:30:29
其實過不過分不是一個可以量化的客觀參數
每一個人給你的答案不一樣
只是從推文看來 好像認為過份的人居多
但我相信你自己並不同意 問了也是白問
如果單就個人而言
個性的構成很複雜
成長背景 家庭教育 人生經歷
種種複雜的因素皆會影響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完全不能吃虧
得理一定不饒人的人
我想這也沒犯法
只是讓你自己跟身邊的人更容易進入不愉快的狀況
如果改不掉 也沒關係啦 就這樣吧
如果單就這個事件來講
我一開始就不會強求不合理的要求
其實就沒有這個問題
如果不幸我當天太想吃了 做了這樣的要求
後來碰到跟你一樣的狀況
我有兩個選擇
1. 帶著遺憾離開
2. 帶著遺憾跟尷尬 可能還有憤怒離開
你選擇的是2 而我選擇的是1
至於你說你身邊的人從沒說你丟臉
樂觀的想法是 因為你身邊的人都跟你相似
得理不饒人型的 你們很適合當朋友
但實際上有可能覺得丟臉的人可能選擇遠離你
因為你的個性 跟你講可能就是會起衝突
不如默默疏遠
留下來的朋友可能有各種因素
扣除跟你一樣個性的 我想有些人只是在忍耐
例如會直接說你奧客 其實已經蠻明顯
他應該不喜歡你這樣的行為
你讓他覺得尷尬
你可能也察覺的對方不喜歡這樣
所以才上網尋求認同
說真的 網友認同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朋友覺得你奧客
如果這個朋友不重要 你應該繼續做自己
如果這個朋友對你很重要
我想跟他一起出去的時候
可能要稍微顧慮到他的感受
我猜你可能還是不認同我的看法
總之僅供參考
※ 引述《lonely930929 (羊先生)》之銘言:
: 很抱歉又發了一篇文章,但由於我的編輯文章傳不出去,造成各位的困擾深感抱歉。
: 此篇文章其實最主要是想澄清一些事情,並且發現很多網友可能沒有仔細看完我的文章,
: 因此在此篇予以回應。
: 第一篇文章有提到,我八點左右時抵達,詢問能否最晚於八點四十以前入席,服務人員給
: 予接受。
: 我仔細的看過每一篇留言,不管是噓或是推我都深表感謝,但對於某些回應想給予答覆。
: (皆用x隱藏末三碼)
:
作者: YuChenn ( )   2016-05-25 23:35:00
簡單來說就是''拍到丁''啦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5-25 23:38:00
突然想到有些朋友會說我很奧客,然後叫我幫他去跟店家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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