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覺得非常生氣。
一個小學屁孩 ,跑到便利商店 ,凹店長請喝飲料 ,店長說下次吧! 屁孩就說:『如果
你不請的話 ,我就用偷的 !』店長沒有理他 。
後來店長在保險箱那邊整理錢 ,屁孩就伸手去拉保險箱的門 ,作勢偷錢 ,店長氣不過
,就伸手抓了屁孩脖子 (其實也沒有很大力)。
現在屁孩和家屬 ,告上媒體 ,店長因此而受到停職處分 ,這間店也被解除加盟 ,還需
要賠償 。我覺得很生氣 ,明明就是那個屁孩沒水準 ,只因為他是小孩子 ,做這樣的事
就能被原諒嗎 ?還說 伸手動保險箱的門 ,是為了避免店長頭被打到 ,真的很令人生氣
! 但是假使屁孩真的偷錢 ,或是偷飲料 ,也因為因為他的年紀太小 所以頂多受到指責
,而不會有任何實際上的處罰 。
這件事在網路上也有網友討論 ,有網友指出那個小孩平常就沒大沒小 ,我想他是非常沒
有家教的小孩 ,那面對這種屁孩, 到底要如何讓他得到教訓 ?我覺得這個社會一直在
懲罰奉公守法的好人,無賴罪犯反而一直受到保護,真是生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