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妹妹坐車被性騷擾

作者: Gerolamo (呼嚕)   2016-05-13 22:21:22
※ 引述《yingrain (麗莎)》之銘言:
剛好周五沒事幹。
噓 yingrain : 翻臉對方攻擊的又不是你,當然可以在那又翻臉又報案
這個是妳在我回應的那篇下面留的。
因為我實在太想知道了所以想在這邊問。
請問隔著LINE要怎麼被攻擊?
現在除了會動的LINE貼圖外,還有會攻擊人的貼圖嗎 ?
科技真是發達。
: 看這篇就覺得人們好像對於性騷擾或性侵害被害者不是很熟悉
: 在過度驚嚇後,很多人的習慣是會佯裝自然,所以在被性侵害後持續跟加害者聊天
: 維持表面的和平是很常見的事情
: 對方是會不尊重妳的意願,強行觸碰妳、侵犯妳身體界線的人
: 這樣會犯罪的人,妳會不敢激怒他是很正常的狀態。
所以我覺得妳反駁我前根本沒仔細看我在寫甚麼。
妳說的這些和我質疑的根本沒有衝突,在遭受侵害的當下,怎麼應對我都沒意見。
我沒有要她當場跟變態翻臉,也沒有要她跳車。
她用忍受的方式和變態一路聊天聊回家,我都覺得OK沒問題。
以我的理解,這和妳說的『維持表面和平』沒有出入吧?
: 而且通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比較想的是希望永遠不要看到對方,
: 所以通常不會立刻提告,
: 會是猶豫了一段時間才決定要告,
: 沒有害怕經驗的人來看這段狀態,確實會很不理解。
這個我也能理解。
我也說了,要不要用積極的方式去抓到這個人,她們沒有義務。
: 那就要回歸到檢警是否對這類案件的熟悉度了
: 當然必須現實一點說,
: 符合典型被害者形象(但其實佔少數),在被害後立刻報警的案件比較容易被採信
: 加上犯罪當下證據不一定足夠,確實到目前來說,性犯罪到判刑相對困難。
這個案例某種意義上是被害者自己幫加害者脫罪,
警察再厲害都沒辦法。
: : 車上的反抗,從「害怕反抗更危險」,就因為那個笑臉全部變成欲拒還迎。
: 同樣的,不要過度推論。
如果所有討論版上的文章都要鉅細靡遺知道現場情況才能發表感想,
那就不用討論了。
我這句話想表達的是假設去報案了,這個笑臉會帶來多大的影響。
: : 然後是妳。
: : 我要是看到自己妹妹被騷擾還傳笑臉給對方,早就頭巴下去了。
: 誇張= =
: 這就是典型責難被害人行為
其實我很不能理解為什麼這叫做責難被害人行為。
我今天沒有責怪這個妹妹 太容易相信人/貪小便宜。
我覺得那叫人之常情,或是這個妹妹真的很善良。
我也可以理解被害人在當下會很慌,可以做一百萬件不合理的舉動。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在安全的情況下,就算驚魂未定好了,
要嘛也是不讀不回或是已讀不回,回個笑臉請問是什麼概念?
: 你的確是在不熟悉實際狀況下檢討了被害人
又是這句。
『檢討被害人』這五個字還真好用。
再者,我如果怕被說檢討被害人就不會PO這篇文章。
跟著大家一起喊變態都去死就過去了。
我通篇沒有提到變態,並不是我覺得妹妹遇到變態是她活該。
變態就是變態,最好都被抓去關。
我從頭到尾質疑的就是那個笑臉。
事實上我不清楚顏文字到底在法庭上能不能被做為判決依據,
可能可以可能不行。
但假設可以,這個笑臉,就某種意義上就是妹妹自己破壞了證據。
再來是姐姐,姐姐不是被害人,沒有驚魂未定了吧?
請問她做了不合理的事情,我可以檢討她了嗎?
還是受害者家屬做了不合理的事情也都應該要被接受,
不然就是沒有銅鋰鋅?
今天姐姐會把LINE對話PO上來,代表她覺得這對話沒問題。
但事實上大多數的人看了就是覺得這對話很有問題,
甚至可能當成判決的依據,讓變態無罪,請問這不能檢討?
: 每個受害者都可以去決定要不要提告,而不是把這個責任放在被害人身上= =
我同意阿。
她要不要提告我都沒意見。
但她做了一件事情,讓她未來如果要提告,很可能會失敗,
不好意思我就覺得該檢討。
: 每次論述性騷擾時必然有人醜性騷擾的言論,說出性騷擾反而要被攻擊
: 性犯罪的案件上了新聞,一方面鉅細靡遺報導性侵害案件過程,
: 另一方面檢討被害人穿著或行為不檢
: 說真的控告性騷擾的部分我確實告過
: 但是整個經驗中媒體跟當時候在場的民眾(摸一下又不會怎樣)都讓我很不舒服,
: 還花了一整個早上做筆錄(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待),在司法體系才覺得被認真看待
: 拜託,你可以詢問被害人為何這樣回覆留言
: 但請不要責難被害人,這樣的言論多了,連老娘我都會對社會失望覺得不想告了。
妳看到這整串討論串,請問是一開始覺得很憤慨,覺得變態該死,
但最後看到LINE對話圖妹妹傳笑臉覺得被衝康的板友居多,
還是覺得是妹妹不檢點的人居多?
我懶得統計,但至少我是前者,所以覺得前者居多。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6-05-13 22:35:00
推 妹妹真的有夠智障......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6-05-13 22:42:00
推 真的是蠻無法理解 已經離開現場 有思考時間了真正要蒐集證據 應該是在line上說 你剛剛為什麼摸我逼對方承認吧 居然說出"好喔:)"這種可以幫對方脫罪的詞語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13 22:43:00
我覺得如果今天是痴漢本人跳出來說"是你XXX才會被我侵犯"那真的是莫名其妙檢討被害人但是如果是推文說座車要小心,發Line的時候應該怎樣比較好的鄉民被扣上檢討被害人的帽子很奇怪,感覺就是受害者(or旁邊搭腔的人?)不想聽到任何改善的建言而已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政府宣導反詐騙或防衛駕駛大概也可以算是在檢討被害人了或許會這樣講,是有一種受害者心態吧"我今天出事了,我好慘,所以我最大,你們都不能批評我""批評我是加深傷害。雖然你們不是加害人,但你們沒出事""比我還要幸運,所以你們也得承擔一部分責任安慰我"
作者: dobe (dobe)   2016-05-13 23:12:00
認同 就已經脫離危險了還回line回得那麼友善 到時候要告人家微笑就被當成她是自願的證據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6-05-13 23:12:00
我倒是可以理解(體諒)妹妹的神回覆啦~所以我說她需要訓練教育和記取教訓還有.....她太容易被騙上車了.....還有 前面有人提到如果原po妹去報警要告人 檢警同樣也基於事主所給的證據提出質疑跟詢問受害者一定覺得自己很委屈 但是我想對檢警來說 控訴者和被指控者都是 平 等 的,警方不能先入為主 控訴者說什麼就是什麼 光憑單方面說詞去認定一個人有罪 到時候看的一定是事證阿檢警不會通靈、沒有通天眼 他就只能這樣處理阿......那警方/檢方在範圍內的處理 受害方不滿意到時候要怪誰? 怪警方是飯桶辦事不力麻? 還是對人家的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06:00
但那些推文的回應並不是真的在討論問題或是提醒 所以意思就是今天我自己要跟陌生人走 後果就自己負責這可以認同 但不代表陌生人就可以目無法紀的認為你自己要跟我走的 所以我性侵害妳也是情有可原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6-05-14 00:07:00
的各種詢問嗤之以鼻? 覺得人家問的都是智障問題?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08:00
就像妹妹確實有錯 她警戒心太弱 但是我不認為事情發生直接罵她智障 這件事就當作算了而且每個人對於危機處理的能力都不一樣 有人就是不知道怎麼拒絕別人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愛心筆詐騙之類的手法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6-05-14 00:23:00
yn是在公蝦餃。沒人說陌生人這樣是對的是情有可原啊,你的世界就是不支持被害人的蠢行為就是助長犯罪?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24:00
他做了什麼蠢行為 就跟人家走就叫蠢那你意思是說那些年紀不到可以判斷能力的小孩在公園被抓走都是父母蠢沒看好小孩嗎?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6-05-14 00:26:00
很多部分都很蠢R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26:00
助長犯罪真的的行為是冷漠與是非不分才是助長犯罪所以你也可以裝沒看到 沒有人怪你冷漠但你選擇冷漠就是助長犯罪的ㄧ員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6-05-14 00:28:00
你的舉例都很糟糕耶。父母沒顧好小孩也有責任啊,上車沒先顧慮自身安全也有責任啊,可是沒人說拐小孩和性騷擾是正確的行為啊是非不分是你吧,出言提醒和事後給建議都是冷漠?你的推文又實際起了什麼作用?拐小孩的看了你推文就不拐了?性騷擾的看了妳推文就不騷擾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35:00
所以你意思是罵他智障蠢 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你看的懂意思嗎?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6-05-14 00:36:00
至少多數人會因此有警戒並學到教訓。你的推文就跟之前那些我們都說鄭捷和你我都推了一把一樣的感覺而已。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6-05-14 00:39:00
講那麼好聽還出言提醒咧,字裡行間的刻薄根本顯示了只想批判當事人裝甚麼正義啊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6-05-14 00:44:00
嗯嗯,我們都機車偽善只會檢討被害人,你們最棒了。這樣沒有戒心又心理妥協是正常的,讚唷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14 00:45:00
原來原PO是正義使者啊,啊我是說原來是假裝的正義使者啊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0:51:00
會選擇隱忍就是因為怕丟臉怕被嘲笑 所以居然有人說罵受害者可以提醒大家注意自身安全如果我明知道講出來被大家笑我蠢 那我寧可裝作沒事罪犯看準大家都怕麻煩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5-14 01:25:00
yn真的很厲害,自己亂掰一些內容再扣人帽子,這種無限上綱的行為…是非不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1:38:00
拜託看一下推文的內容 也不是亂掰而且他回笑臉大家就認為他自己淹滅證據 也太瞎了吧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6-05-14 01:49:00
yy覺得哪裡刻薄??我覺得這篇很合理啊~難道沒有拍拍惜惜秀秀就叫刻薄哦= =還有yn覺得回答笑臉是煙滅證據很蝦,你這種想法才蝦!!現假如不是女版是男版司機訴苦被告性騷擾然後拿line貼圖給大家看,那個笑臉就夠讓90%男生說是仙人跳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1:56:00
就像有人說的 沒有證據證明他是不是真的被性騷擾但也沒有證據證明男方沒做姐姐只是選擇相信她妹妹所以不ok的就是沒有確實證據 不可以公開男方大頭照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6-05-14 01:57:00
ptt文章裡大家選擇100%相信原po才會給建議,那是以信任原po為前提(夠好心了吧),要是真的不帶任何立場就要懷疑有沒有可能說謊,然後就被說不夠同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1:59:00
但是你看了討論的文 如果妹妹是真的受了委屈 那看了那些文你認為她還想出來提告嗎?如果是你明明受委屈還被大家質疑 難道你會怪你姐是豬隊友嗎?而且姐姐真的要帶風向幹嘛貼出妹妹回覆對方笑臉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6-05-14 02:06:00
我覺得姐姐沒在帶風向,是妹妹回笑臉很不合適,應該是沒想那麼多。但既然沒注意到的地方大家給意見為何就叫質疑??大家不是相信這個故事然後給意見了嗎??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6-05-14 02:06:00
拿孩童被拐跑跟成年人毫無危機意識輕易上陌生人車相比,我也是醉了。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6-05-14 02:07:00
真要質疑就像我說的,直接回一句“價錢談不攏吧”,這才是質疑不是嗎??(我很討厭這句八卦用語,但既然你一直說給意見叫質疑,我只好示範一下質疑給妳看然後我為貼了一句不好聽的話道歉,這句話真的很傷人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2:12:00
我是說孩童被拐走難道你要說父母沒看好嗎? 父母不是成年人?不知道在外要看好自己小孩 但還是有人罵蠢啊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6-05-14 02:21:00
不好意思,若孩子是在父母的疏忽下被傷害,父母當然有被檢討的空間(甚至必須負連帶責任的)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2:25:00
但是我比喻的是幹嘛先質疑父母沒有看好 很多因素不是單純判斷的 就像這次妹妹的事情 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被侵犯 也不能確定男方是不是真的有對他做出傻事但大家都憑妹妹的line直接下定論了 如果她沒說謊你看到大家都認為騙人 還會想要站出來處理嗎?而且姐姐只是選擇相信妹妹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6-05-14 02:29:00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大家又為什麼一定得憑一篇轉述的文章認定確實是性騷擾事件? (我沒有質疑妹妹,只是回應你的論述
作者: zxnstu (江)   2016-05-14 02:37:00
推,y大什麼比喻啊?孩童被誘拐責任100%在父母身上啊!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2:46:00
所以偷抱走小孩的不管他的事喔?那他幹嘛要亂抱人家小孩本來就不應該認定啊 但也不應該認定就是妹妹自找的吧可是你自己看推文 真的想你講的大家都很中立的說安慰鼓勵的話嗎?都說不認定一定是真的性騷擾事件 那為啥要先否定一定不是呢?是很荒謬啊 那她是用什麼態度去面對回給他的是因為真的喜歡 還是不知所措亂回 檢討被害人行為可以 但不能指責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6-05-14 02:59:00
其實也有可能是妹妹回完line,回到家才明白自己被騷擾了可是又想找姐姐討拍只好自圓其說的故事。至少那個好哦才會出現的比較合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3:00:00
也有可能性阿 你說的很好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6-05-14 03:01:00
不然在已知安全並且拍了車牌的前提下,還對加害者賠笑臉其實根本不太合理。會拍車牌表示已經有所驚覺了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03:04:00
原po我並沒說不能指正受害者的行為 他確實要負責沒錯 但是推文有多少是指正被害人行為 有多少是惡意指責 你應該知道我說什麼有可能是引加害者入甕因為怕他跑掉之類的 先蒐證調查 再用手邊不合理性的證據反咬 例如刻意拍車票 本人照 對話記錄證明他是假冒uber才會讓妹妹上鉤進行侵害人權的行為但妹妹這樣被罵 應該也不敢出來告了吧因為uber沒有在路上找客人 並不是公開的公眾訊息所以真的不知道也是有可能原po已經報警處理了原po去看看原原po的文吧 我也不討論了 只覺得你這篇文章非常丟臉這就是給你的翻譯 奇葩抱歉 忘了你就是理解力差才發這種文啊 掰
作者: daniel50506 (達)   2016-05-14 05:43:00
姐姐應該回妳 好喔:)
作者: icegail (我是我)   2016-05-14 10:52:00
這篇文章丟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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