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ngrain (麗莎)》之銘言:
剛好周五沒事幹。
噓 yingrain : 翻臉對方攻擊的又不是你,當然可以在那又翻臉又報案
這個是妳在我回應的那篇下面留的。
因為我實在太想知道了所以想在這邊問。
請問隔著LINE要怎麼被攻擊?
現在除了會動的LINE貼圖外,還有會攻擊人的貼圖嗎 ?
科技真是發達。
: 看這篇就覺得人們好像對於性騷擾或性侵害被害者不是很熟悉
: 在過度驚嚇後,很多人的習慣是會佯裝自然,所以在被性侵害後持續跟加害者聊天
: 維持表面的和平是很常見的事情
: 對方是會不尊重妳的意願,強行觸碰妳、侵犯妳身體界線的人
: 這樣會犯罪的人,妳會不敢激怒他是很正常的狀態。
所以我覺得妳反駁我前根本沒仔細看我在寫甚麼。
妳說的這些和我質疑的根本沒有衝突,在遭受侵害的當下,怎麼應對我都沒意見。
我沒有要她當場跟變態翻臉,也沒有要她跳車。
她用忍受的方式和變態一路聊天聊回家,我都覺得OK沒問題。
以我的理解,這和妳說的『維持表面和平』沒有出入吧?
: 而且通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比較想的是希望永遠不要看到對方,
: 所以通常不會立刻提告,
: 會是猶豫了一段時間才決定要告,
: 沒有害怕經驗的人來看這段狀態,確實會很不理解。
這個我也能理解。
我也說了,要不要用積極的方式去抓到這個人,她們沒有義務。
: 那就要回歸到檢警是否對這類案件的熟悉度了
: 當然必須現實一點說,
: 符合典型被害者形象(但其實佔少數),在被害後立刻報警的案件比較容易被採信
: 加上犯罪當下證據不一定足夠,確實到目前來說,性犯罪到判刑相對困難。
這個案例某種意義上是被害者自己幫加害者脫罪,
警察再厲害都沒辦法。
: : 車上的反抗,從「害怕反抗更危險」,就因為那個笑臉全部變成欲拒還迎。
: 同樣的,不要過度推論。
如果所有討論版上的文章都要鉅細靡遺知道現場情況才能發表感想,
那就不用討論了。
我這句話想表達的是假設去報案了,這個笑臉會帶來多大的影響。
: : 然後是妳。
: : 我要是看到自己妹妹被騷擾還傳笑臉給對方,早就頭巴下去了。
: 誇張= =
: 這就是典型責難被害人行為
其實我很不能理解為什麼這叫做責難被害人行為。
我今天沒有責怪這個妹妹 太容易相信人/貪小便宜。
我覺得那叫人之常情,或是這個妹妹真的很善良。
我也可以理解被害人在當下會很慌,可以做一百萬件不合理的舉動。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在安全的情況下,就算驚魂未定好了,
要嘛也是不讀不回或是已讀不回,回個笑臉請問是什麼概念?
: 你的確是在不熟悉實際狀況下檢討了被害人
又是這句。
『檢討被害人』這五個字還真好用。
再者,我如果怕被說檢討被害人就不會PO這篇文章。
跟著大家一起喊變態都去死就過去了。
我通篇沒有提到變態,並不是我覺得妹妹遇到變態是她活該。
變態就是變態,最好都被抓去關。
我從頭到尾質疑的就是那個笑臉。
事實上我不清楚顏文字到底在法庭上能不能被做為判決依據,
可能可以可能不行。
但假設可以,這個笑臉,就某種意義上就是妹妹自己破壞了證據。
再來是姐姐,姐姐不是被害人,沒有驚魂未定了吧?
請問她做了不合理的事情,我可以檢討她了嗎?
還是受害者家屬做了不合理的事情也都應該要被接受,
不然就是沒有銅鋰鋅?
今天姐姐會把LINE對話PO上來,代表她覺得這對話沒問題。
但事實上大多數的人看了就是覺得這對話很有問題,
甚至可能當成判決的依據,讓變態無罪,請問這不能檢討?
: 每個受害者都可以去決定要不要提告,而不是把這個責任放在被害人身上= =
我同意阿。
她要不要提告我都沒意見。
但她做了一件事情,讓她未來如果要提告,很可能會失敗,
不好意思我就覺得該檢討。
: 每次論述性騷擾時必然有人醜性騷擾的言論,說出性騷擾反而要被攻擊
: 性犯罪的案件上了新聞,一方面鉅細靡遺報導性侵害案件過程,
: 另一方面檢討被害人穿著或行為不檢
: 說真的控告性騷擾的部分我確實告過
: 但是整個經驗中媒體跟當時候在場的民眾(摸一下又不會怎樣)都讓我很不舒服,
: 還花了一整個早上做筆錄(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待),在司法體系才覺得被認真看待
: 拜託,你可以詢問被害人為何這樣回覆留言
: 但請不要責難被害人,這樣的言論多了,連老娘我都會對社會失望覺得不想告了。
妳看到這整串討論串,請問是一開始覺得很憤慨,覺得變態該死,
但最後看到LINE對話圖妹妹傳笑臉覺得被衝康的板友居多,
還是覺得是妹妹不檢點的人居多?
我懶得統計,但至少我是前者,所以覺得前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