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覺得社會越來越不平靜了
搭個捷運也要提心吊膽
走在路上還得提防陌生人不懷好意的眼光
新政府扭扭捏捏、連一個陳定南槍簽決斃鄭太吉只花19天的效率都沒有
我先做一個假設的問題
如果在這個治安越來越糟糕的台灣
妳在路上、或者在職場等等地方
被人騷擾甚至侵害到身體的自主權
有辦法向林欣怡那個廢死八婆一樣
原諒強暴犯(加害者)的請按2
沒辦法原諒請按1
最重要的問題是!!!!!
針對性侵慣犯支不支持使用鞭刑??
打到他屁股開花、被獄友撿肥皂欺負
這不也是自找的?? 在那邊說加害者有人權根本就是偽善者
不懂受害者痛苦、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