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鄭捷今晚槍決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05-10 22:57:09
我現階段對於死刑是支持維持其存在的,
因為就我的觀察目前的社會共識是如此,
當然在社群凝聚出進一步的共識之前,
我認為這都是可以討論的。
之前當助教的時候,
跟老師帶修課的同學
去參觀台北看守所以及其中的刑場。
走過那片槍決過很多死刑犯的泥土地。
那時候在想,
如果我是槍決犯人的那個警官,
我心裡積聚的壓力一定很大,
因為即使他罪該萬死,
但是我還是親手殺了人。
不過如果我是那個執刑的警官,
心理壓力跟創傷再大,
我想我還是會為了維持社會體制開槍。
但是我從那之後一直在想,
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政府能做的,
就是用已經爆滿的監獄關人,
製造一堆再累犯,最後靠著槍決來補那些補不完的洞?
什麼是政府可以做的,是政府應該做的?
除了在那片泥土地上,
一次又一次地印證了政府的作為已經太晚了?
在那片泥土地上每殺一個人犯,
就代表有至少一條以上的被害者性命本不該絕。
從幾千年前部落首領、幾百年前封建國王
開始用各式各樣的死刑來處理殺人案件之後,
人類的政府組織對於殺人暴行,
理應要有更有效的遏止手段,
否則只是殺人報仇來達到"正義",
其實不需要社會契約而生的政府,
也做得到。
從類似案件發生之後,
政府一直以來都沒有投注多少資源,
在研究連續隨機殺人犯的成因上面,
這樣不管處死多少犯人,
問題也不會解決。
甚至可能會因為忽略與無視,
致使犯罪產生的因素惡化,
而讓更多這樣的罪行出現,
這是政府該做的,
也是只有政府才有資源推動的事情。
而且在這類犯罪開始在台灣出現之後,
更是有急迫性要處理的,
死刑隨時可以執行,(法務部長簽名就可以了)
廢死與否的議題可以透過社群討論,
這類犯罪研究的問題則是需要馬上開始研究,
各國的社會情境不同,
無法直接參考日美的研究,
需要本土學術機構針對本土情況來進行研究,
找出問題的根源,
已經發生過的事情如果不正視,
就無從預防。
目前政府執行的理由,
不像是想要以國家的正當性,
代替人民執行公理正義,
而是在民怨沸騰之時,
沒有理據的挑選當下民怨最高的對象執行死刑。
(其他更早定讞的死囚卻被插隊)
老實說這樣跟動私刑也沒有多大的差異。
殺人犯槍決,在當今的台灣社會,
就如同一棟又一棟的蚊子館,
因為看的見,因為很有感,
一棟一棟的蓋,一個一個的殺,
社會的公理正義,與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卻從未獲得真正的解決。
被害者家屬想要的,
是一開始就不要被害,
家人依然在身邊;
還是遲來的正義?
國家殺人是走捷徑,
打造一個不太會產生怪物的社會,
跟鋪一條維持平整的道路一樣,
不是依靠口號跟激情就做得到的。
我們什麼時候,
才要真正開始面對問題?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5-10 22:57:00
現在阿
作者: poeoe   2016-05-10 22:58:00
...沒有什麼插隊問題 根本沒有法條說要排隊阿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5-10 23:00:00
怎麼這些在吵程序問題的人,到底違反了什麼程序卻連個法條都舉不出來??一大堆都是在講『我覺得』,卻舉不出法條法理,真是夠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0 23:04:00
又來一個只會用文字堆砌自我感覺的來了…XD
作者: shuoshuo5524 (sakuaoi)   2016-05-10 23:04:00
法務部去年執行死刑時,自己說了對於死刑之執行,應使受刑人窮盡救濟途徑
作者: matt10137 (matt)   2016-05-10 23:04:00
這篇有提到程序問題? 莫非我看到的是平行時空的文章?
作者: queen0903 (HeartQueen)   2016-05-10 23:05:00
樓上 法律允許的事不代表正確我說l大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5-10 23:06:00
這篇是哪裡在講程序問題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05-10 23:07:00
呃,我不是都用紅色標出我想談的事情了嗎?犯罪學研究並非自我感覺或程序問題吧?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5-10 23:16:00
有權力的那群選擇裝死和槍斃,不處理更不研究
作者: PhranX (法蘭克濕)   2016-05-10 23:30:00
認同
作者: auron4041 (雷電)   2016-05-10 23:33:00
我比較喜歡日本那樣 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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