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是支持死刑的人
尤其是當街砍下女童頭的人,我認為死有餘辜
我不相信死刑能改善社會,但我也不認為盲目的廢除死刑就能解決問題
在假釋的法令修改前,廢除死刑只是縱放罷了
但今天即使鄭捷已經死刑定讞
卻在程序不明的情況下,直接先槍決
再召開記者會說明
很明顯,KMT仍然保持想幹嘛就幹嘛的作風
這不單只是程序問題
大家要思考的是
如果今天政府能讓鄭捷無端提前死刑
是否也可以讓任何人成為第一順位?
今天處死的是爭議人物鄭捷
如果今天死刑的對象是鄭性澤呢?
今天KMT這麼做,就連支持死刑的我都不覺得痛快
只從中間聞到很多白色恐怖的味道而已
至少,除了在下台前做做秀留個紀念之外
我是想不到要提前執行死刑的急迫理由
補充:
鄭捷的律師表示,槍決之後他才知道已經被槍決了
連律師都毫不知情
知會律師,應該是很基本的尊重才是
作者:
flower42 (肥宅å°èб)
2016-05-10 21:02:00KMT啦xD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0 21:02:00鄉民的正義才是正義,你敢嘴?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6-05-10 21:02:00KMT喇XD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05-10 21:04:00不就是顏色錯了
作者:
sikiy (Sikiy)
2016-05-10 21:04:00鄭捷人贓俱獲毫無爭議,不懂跟有爭議的鄭性澤比較是...?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6-05-10 21:05:00KMT不只屈服民意 這個時間點處決政治意圖相當明顯
作者:
PuElLa ( )
2016-05-10 21:05:00如果KMT因此民調上升,我真的覺得臺灣人可悲
作者:
flower42 (肥宅å°èб)
2016-05-10 21:05:00紅明顯借問 現在還在非常上訴的時間內 這樣直接槍決法律上ok嗎?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6-05-10 21:06:00不OK 所以這次LIS這樣幹葫蘆裡賣什麼藥很令人質疑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5-10 21:06:00
剛剛還有家屬說:羅瑩雪是正義之母....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05-10 21:06:00鄭性澤在廢死聯盟出手前也是"人贓俱獲 罪正確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0 21:06:00鄉民爽就好 你敢嘴?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6-05-10 21:07:00LIS這外號是怎麼來的?槍決個死刑犯就變正義之母,這正義還真是彼母的廉價
作者:
lineve 2016-05-10 21:07:00之前陳進興要槍決 也是有提前報導出來 這次怎麼直接斃了.
死刑執行順序的標準到底是什麼 前面幾十個沒有比他惡性更重大 手段更殘忍 也無誤判可能的嗎 且好突然今天該不會只簽了他一人吧
鄭捷那個有啥好上訴的...現行犯 一堆目擊證人 自已承認...上訴個雕喔..
作者: Sanish (o(‧"‧)o) 2016-05-10 21:12:00
看報導說只有簽他一個
完全不懂,只有濃濃的政治味,但是為什麼要先處理他?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5-10 21:15:00"很明顯,______仍然保持想幹嘛就幹嘛的作風"..說的真好
完全認同。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制度和程序,不能看法務部什麼時候高興什麼時候執行,更不能夠變成討好民眾的工具。它如果分五年系統化的把所有死刑犯槍決,那我沒意見,但這樣隨隨便便,很不OK。
話說19天真的有跑完程序嗎 死刑沒爭議但有照程序辦嗎那以前死刑定讞後是在拖什麼
作者:
lineve 2016-05-10 21:18:00馬政府不照程序依法行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執行死刑本來就該從沒爭議的開始 跟判決先後有啥關係
作者:
mintcat ( 貓薄荷 )
2016-05-10 21:20:00同意這篇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05-10 21:21:00推你
非常上訴以原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基礎,僅就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審核其適用法令有無違誤,並不審究事實問題。並非每個死刑犯都可以聲請到非常上訴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5-10 21:23:00
如果要程序明確的話 就要立法確定死刑之後 幾天執行完畢但是我想廢死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5-10 21:25:00
的確有該討論的地方
死刑的暫緩執行在中華民國並沒有法源依據,所以鄭某自己不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之手段的話,就只看法務部長
作者:
srwcc (老馬)
2016-05-10 21:30:00推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5-10 21:31:00
原來有些人只要結果,程序不重要人命變成操弄的工具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6-05-10 21:32:00完全同意 執行死刑可以 但程序完全...
作者:
lineve 2016-05-10 21:33:00程序正義很重要 我們把權力交給政府 不是讓他們為所欲為的
在這喊程序的到底要沒有去翻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461條之規定,經法務部令准,執行檢察官於收到法務部之令准後,若無刑事訴訟法第461條但書之事由(亦即無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可能),必須於令到後3日內執行死刑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05-10 21:38:00他再審跟非上都沒跑 蠻好奇他律師啥時收到判決的啦
作者:
area51 (想的總是比較美)
2016-05-10 21:38:00雖然我支持廢除死型 ,但推你這篇對程序正義的重視 。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1:40:00KMT本來就想怎樣就怎樣了
鄭某也可以完全不走啊,這也是他的選擇,那照法律簽發後就是3日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1:41:00只是想挽回民心這狗黨
作者:
moswa (樂)
2016-05-10 21:41:00推
那些犯人可能走了再審或非常,但鄭某如果完全不跑,就要法務部長消極不簽才能不執行,簽了就是三日(不是定讞,而是簽發起算)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1:45:00就判死了 還不給死是怎樣?顏色錯了什麼都是錯的你先講哪裡不合法啊 再去佔領法務部啊
作者:
vilovej (不走回頭路)
2016-05-10 21:48:00說真的,早死晚死都是死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1:50:00本來就該死,只是國民黨還真急呢還有時代啥的根本是暴民好不你可看錯我顏色了
作者:
olp123 (ok)
2016-05-10 21:55:00順序勒 別在政治化好嗎 重點是他殺了多少人該執行就死刑 犯罪 很多都有前科
但去問lis,大概也只會被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給氣到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0 21:58:00LIS是正義之母捏 你敢嘴?
作者: mihomelet (mihomelet) 2016-05-10 22:00:00
跟原po有一樣的感覺老實說這個國家教育很失敗 大部分人應該都不懂你的點知道得當下心裏也是出現"白色恐怖"的感覺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2:03:00政治腦可以滾了
作者:
r94098 (shine)
2016-05-10 22:14:00不執行要罵,執行了也有話說。顏色決定對錯就是了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2:15:00就算要槍他也該讓他非常上訴啥的,反正行使完權利再說,不是爽殺就殺
作者: feye (feye) 2016-05-10 22:15:00
推你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2:24:00很多死刑犯也沒爭議,為何不一起斃了因為該行使的權利還沒行使完
非常上訴是檢查總長職權去審核,你頂多問他這次怎審這麼快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5-10 22:29:00這篇真的是法盲濫情+通篇滑坡謬誤
執行本來就沒有一個「順位」,好嗎?死刑定讞、調查沒有任何救濟途徑、事證明確,就可以執行了,不要不懂裝懂。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2:34:00審完了就沒法子了,該槍就槍唄哈哈
鄭捷該死應該沒有異議,但這麼倉促又這個時間點,感覺就是在臨走之前拼業績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05-10 22:38:00我只是不知道他已非常上訴,而且還審完了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5-10 22:38:00
推 拼業績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05-10 22:50:00鄭的律師還沒提非上吧 難道要怪他狀寫太慢?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5-10 22:50:00法務部還沒有通知律師...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6-05-10 23:25:00沒有 這才是問題 我們的死刑 部長想何時死就何時死這樣你覺得沒問題嗎? 這樣一件夠嗎? 諒你也說不出個道理
作者: a771105kuo 2016-05-10 23:27:00
補血
真心希望我國公民在討論事情時是可以有所根據而不是用「我感覺」來判斷
作者:
s78036 (拎)
2016-05-11 00:33:00推
作者:
Mizuna (奈)
2016-05-11 00:42:00不贊成反廢死+1...但這件事真的太過奇怪,KMT作風無誤
所以誰可以解釋一下程序是什麼?顏色錯了就一堆人崩潰
作者:
dan507 (可不可以)
2016-05-11 01:41:00為什麼一堆人看不懂原po想表達的囧
作者:
cty1030 (Doris)
2016-05-11 02:11:00推 那麼快槍決感覺超怪的
作者:
ckky123 (WMF)
2016-05-11 03:33:00雖然覺得很突然,但鄭捷又不是第一個被提前死刑的,之前執行死刑的標準就是從罪刑重大而非定讞順序
作者: Doralice 2016-05-11 07:46:00
推,何時執行取決於法務部長批不批真的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