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還沒睡的女孩晚安~
我與前男友分手將近四個月
因為當初是和平+協議分手,所以至今仍是朋友
前些日子他突然提到,
他之前出國時買了一個Longchamp給我
(出國時還未分手)
問我現在還想不想要
他當初會買那個禮物其實就是因為我想要一個小羊皮,他才買的
所以其實我是想要的,於是提議用原價跟他買
但他拒絕了,他說本來就是買給我的
所以他並不介意買給我,更何況他出國一年
中間有各式各樣的節日和我的生日沒過到
但我覺得白白收人禮物不好
於是在像老人爭付錢的情況下,目前是先給了他5000
大概是包包的1/3價錢
但朋友都一直說我笨,幹嘛不直接收下就好
想請問女孩們會
A 直接收下
B 付全額
C 可能付一半?
還是D送給五樓(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