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Agusto Chef餐廳 身障者預約用餐遭拒

作者: chiehyi (好久不見)   2016-05-03 18:19:57
今天有一身障人士回應餐廳的事件,覺得可以貼過來讓大家參考一下。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3/851324/
作者:劉于濟(極重度肌肉萎縮症患者)
日前發生在《Agusto Chef》餐廳,身心障礙學員用餐遭拒的事件。
至今店家負責人發出的聲明稿,
令我深刻的體認到,身為障礙者要自由自在的社會參與,那一哩路還非常之遠。
餐廳聲明稿談到:
「身為餐廳負責人,
我坦承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
我的確建議另挪時段來用餐,
這是保障其他客人用餐時的絕對寧靜,
也是我一貫堅持的原則。
對於沒有妥善和第一社福老師們溝通達成雙贏,
我感到非常遺憾以及抱歉。」
及「特教學員來此用餐,我們一樣歡迎,
訂位之初雖然第一社福已告知有輪椅代步的學員,
但卻未告知是身心障礙的特教學員,
並且也全然未告知學員可能發出難以控制的高頻音量,
這使得事情變得複雜,
才請對方另擇時間用餐(也許在離峰時段)。」
「建議另挪時段」、「另擇時間用餐(也許在離峰時段)」這段文句又重新勾起了,
我障礙生命中,許多不愉快且無奈的回憶。
我是一位二十四小時需要人力協助,
且終生以輪椅代步,
患有肌肉萎縮症的極重度障礙者。
大多數的兒童,都有與家長一同去兒童樂園、動物園、看展覽等童年經驗。
我的家庭與一般家庭沒有什麼不一樣,雙親也是休例假日。
他們時常會帶我出門,讓我的童年與大多數人差不多。
在假日這些地點總是人山人海,
許多時後都被服務人員說:
「我怕人潮會撞到你們的孩子,要不要平日再來……」;
又或是近幾年低地板公車的推動,
台北市有著比其他縣市進步的無障礙大眾運輸系統,
讓輪椅族的朋友們可以到處趴趴走。
搭公車一事,
我及許多輪椅朋友們,都有著共同的經驗,
就是會被司機說:
「以後搭車不要選上下班時間,離峰時間再來搭啦!」
許多社會大眾無法想像障礙者的日常生活,
很容易說出「離峰再來」
感覺上這句話,是個對障礙族群善意的提醒?
對我來說,無論從童年去公共場所的經驗,
或著是搭公車的通勤生活。
障礙者及家庭的時間,與許多人是一樣的。
父母會在假日才有空帶孩子出門,
障礙者與他人一樣的上下班時間。
那我們有比他人多出美國時間嗎?
在障礙組織的努力下,
加上社會漸漸理解障礙者,上述的經驗也逐漸變少。
台灣把推動「友善」當成社會文化的願景目標,
但是許多人很難想到真正的友善是什麼?
往往都是站在方便自己的角度,
來給予似是而非的建議。
尖峰時段用餐,對餐廳的人力的確是吃緊的,
業者害怕這群特別的客人,
會不會在用餐時發生什麼想像不到的狀況,
如果這樣的擔憂是出自於不瞭解,那能做的是什麼呢?
我深信在耐心與審慎的溝通之外,
更重要的是理性的理解彼此。
想要建立友善的社會,是所有人都需要共同學習及努力的。
障礙者生活的樣貌,確實存在許多無法被理解的難題,
但我們期待,
社會與制度能提供適度的支持,
讓所有的障礙者們都擁有追求與他人同樣自由生活的權利。
我分享自己的成長經驗,希望餐廳負責人不要一昧的解釋您個人的友善。
這樣的時間切割,如同把人分階級地位,
高等人、次等人的用餐時間不同,
也不是障礙者想要的生活。
友善、零歧視,希望這都不是口號,
也不是拿來推託之詞。
而是只要您的席次足夠下,
所有人都可以依自己的時間來訂位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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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也不是要討論當初誰錯誰對,
只是記得有些人會覺得我也有我吃飯想安靜的權利為什麼不能彼此配合?
一定要造成別人的困擾或麻煩才可以嗎?
看這篇讓我最感慨的就是障礙者的時間跟其他人都一樣,
他們時間沒有比較多,
為什麼只是因為自身的行動不便、生理狀況無法自行控制等因素而必須先給別人方便?
當然我認為那些覺得障礙者離峰時間再去吃飯對彼此都方便的人不一定是不友善,
只是因為無法理解障礙者的實際感受而提出一個看似能解決的方案,
所以讓障礙者自己說話、然後試著去理解那種處境,
也許會比較知道這樣的方案並不是一種解決,而是一種隔離。
再次ps:沒有要討論當初誰對錯,只是針對"離峰時間再來"這件事而已。
補充另一個友善店家的方式:
https://goo.gl/zM42V6
文字敘述:
下班後,跟朋友在辦公室附近的小火鍋店吃飯,要進去前,就瞥見門上貼著「友善店家」
的標誌,再定神一看,猜測是指友善障礙者,因為標誌旁邊又貼了允准導盲犬進入的貼紙

用餐到一半,一對像是母子的客人也來光顧。吃著吃著,老媽媽突然發出巨大聲音,然後
接著大概五至十分鐘就重覆一次。大概知道是妥瑞朋友,於是稍微跟友人解釋一下,只是
店內其她客人看來都有點不安。
這時,店員一桌一桌走近,用最不打擾的方式給每桌客人這張印好的告示,
(目前店內有一位阿婆因為有輕微精神方面的疾病,容易因為一點聲音就驚聲尖叫,
他不是故意的,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若造成您用餐環境的不舒適,敬請見諒)
整個店內的氣氛也由緊繃轉為平常。我也猜測這個並不通用於每個障礙朋友特徵的告示,
被先印好和護貝,表示這對母子應該常來光顧吧。
即便我自覺告示文字對於妥瑞症的形容(精神疾病)不完全精準,但內心還是覺得很溫暖
。確實的友善。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6-05-03 18:24:00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8:28:00
被分高等人次等人是他自己的認定吧,事實上如果是吵鬧不能控制的小孩,也會有餐廳拒絕接待或是委婉告知會影響其他人,難道是覺得小孩是次等人?我覺得餐廳業者很無辜,老實講人家就是出來做生意的,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他要照顧的當然是“大部分顧客”的感受,只是這樣就會被冠上歧視的罪名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8:32:00
現在的社會規定就是不能對弱勢族群有歧視,要開餐廳就得遵守規定,其實不算太無辜吧,就像要當廚師就得去考證照要駕駛營業用交通工具就得考駕照。如果有個司機無照被抓哭哭說他其實很會開車,只是有駕照規定很無辜...這樣能算無辜嗎?一般人應該不會這麼認為吧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8:36:00
無照駕駛有可能會害死人,這什麼不倫不類的比喻啊照你這這樣講高級餐廳拒絕接待12歲以下的小孩也是歧視囉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8:53:00
現在的社會規定就是不能對弱勢族群有歧視《=歧視是一種意識,怎麼規定?我對殘障者歧視難道會被抓去關?頂多只是法規規定例如對殘障者的空間更友善一些之類的但我無照駕駛是違法行為,二碼子事也能混在一起談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8:56:00
社會規定不能對弱勢有歧視,是道德觀感上面,事實上餐廳業者要選擇什麼樣的顧客群是他們的自由,無照是違法的,餐廳選擇客人並沒有違法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8:57:00
而且「社會規定」是什麼?我只聽過法律規定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5-03 19:09:00
純噓無照駕駛是違法行為,跟這個事件類比是什麼邏輯?為了維護大多數客戶的用餐權益就要被冠歧視的罪名,店家也是滿倒霉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16:00
我還真不知道有餐廳會拒絕接待12歲以下小孩的,看來是我孤陋寡聞了。我想法規是保障店家選擇生意對象的權力但還是有不得拒絕導盲犬進入餐廳之類的法規規定,所以應該還是有這類規定吧。不管是開餐廳的規定也好,公共道
作者: skyswordstar   2016-05-03 19:18:00
不是有啥權益保障法之類的嗎 不過應該也是設好玩的啦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19:00
路的駕駛規定也好,都是為了保障社會總體權益而設的吧?所以拿來比喻,我不覺得有甚麼不適當的啊?無照可能容易出車禍,那是不遵守規定的結果,是另一回事啊至於說社會規定,純粹是我不懂法律,不確定是否有法規禁止餐廳拒絕身障客人,只好用比較模糊的說法。但從事發後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24:00
不只餐廳有些民宿也是拒絕兒童入住,店家本來就會設定自己的消費族群是很正常的啊,剛剛拿法規來做錯誤的比喻,被反駁了才酸法規如何如何是什麼邏輯?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24:00
大部分網路上的回應來看,社會風氣確實是反對餐廳拒絕身障客人的價值觀吧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6-05-03 19:30:00
餐廳也是倒楣,這烙印下去難賺了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33:00
店家並未反對身障者用餐,一開始就知道有輪椅,是後來才知道他們會發出聲音影響其他客人用餐,我認為如果帶隊老師可以在預約時就說明讓餐廳自行評估是否有能力接待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42:00
看來這間餐廳很高級,才會對用餐聲音品質要求這麼嚴格大概是我去過的餐廳都太平價了吧,還真的不記得有哪間是因為只有普通成年人就有特別安靜的。好像除了導盲犬規定以外,真的找不到保障身障者消費的規定,結果我的確是拿法律來比較一般的社會價值觀了,這倒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45:00
我並不贊同「社會風氣」這麽鄉愿的說法,應該釐清事實的根本,預約時沒說清楚,當場又情緒失控(那篇po文還在它們基金會的fb上),我覺得基金會方的問題比店家大多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46:00
真的是舉例失敗,樓上幾位,謝謝你們的指點我並不是想說"社會風氣是如此所以餐廳就是錯"而是就一間有相當規模的餐廳,做出這種決定,社會的反應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9:48:00
一般成年人的交談喧嘩跟某些身障者發出的噪音是差很多的,請不要再提不倫不類的類比=_=一般成年人會在餐廳談笑,但不會在餐廳尖叫,如果真的有一般成年人在餐廳大聲尖叫,我相信絕對會影響顧客,店員一定會處理,跟高不高級無關!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48:00
應該是可以預期的,所以我不太覺得餐廳很無辜我自己目前就在餐飲業工作,昨天勞動節才服務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我並不覺得他們有特別吵啊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9:50:00
所以某B的意思是,社會大多數覺得餐廳錯,所以餐廳業者就不無辜? 不好意思 我覺得你這樣還真是“歧視”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19:52:00
餐廳只要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就沒錯,至於無不無辜,餐飲業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52:00
BIT大可以看看監視器畫面,發出的聲音真的蠻大的,並沒有人要求他們要保持安靜好嗎?一般正常音量大多數的人都可以接受,但一直發出吼叫的聲音......不需要在乎別人的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9:52:00
“你”自己覺不覺得,跟那間餐廳無關,跟現場的情況也無關,特殊客人有很多種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55:00
觀感?那意思豈不就是我們要在意身障者觀感,但一般消費者感受都不重要了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19:57:00
監視器的聲音真的很大聲,可不是一般人交談會發出的聲音,店家本來以為只是坐輪椅入座,不知道還會發出大聲音,店家當場才知道情況,卻被批同意人家來還趕客人,為何不無辜?
作者: smm5457 (薄荷味氣氛)   2016-05-03 19:58:00
不能發出過大的聲音=要保持安靜;他不覺得吵=別人和店家也不覺得吵,這大概是B大的邏輯吧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05-03 20:00:00
還有店家並沒有趕客人,是麻煩他們控制音量,是老師馬上站起來嗆人家不歡迎我們我們走!可以扭曲成這樣真不簡單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3 20:02:00
czaritza、smm5457兩位說得有道理,是我思路不週待我找到影片看看,再反省有沒有更好的做法剛剛把比較完整的報導看完了,是我的盲目浪費了兩位版友的時間,非常抱歉。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6-05-03 21:45:00
可是別人也是人啊,幹嘛只能忍你們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6-05-03 22:48:00
對對對,不忍最大了呵呵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6-05-03 22:52:00
要常人忍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的觀察,在醫院比較好一點(或許怕被打吧!)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6-05-04 08:17:00
無解阿,互相體諒說到頭來就是"你先體諒我再說"的想法
作者: hoosin (Cat)   2016-05-04 09:49:00
我去吃飯也不想旁邊人唉唉叫阿 推店家管你殘障不殘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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