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強制猥褻受害者對檢察官脆弱的控訴

作者: Manaaaaa (Mana)   2016-04-29 12:27:44
※ 引述《princeguitar (王早)》之銘言:
: 首先
: 仍再次的 感謝各位回文
: 文章或許是我表達的不夠詳盡 完全
: 希望能透過一次次的補充
: 能讓大家清楚被害者(我的友人)所想表達的以及她現在的處境
: 真心謝謝各位
: 以下是 女性友人 稍早看完了各位朋友的回覆後 託付我轉達的
: 1.擅自認為我成年了不需要社工陪同
: 所以沒有給我「告訴人權益書」
: (書記官親口在電話裡告訴我是檢察官的意思)
: 2.不斷要求和解還說和解對我的優勢才最大
: 我問他什麼是優勢
: 他回答我他可以幫我談到很好的價錢
: 3.他問我為什麼堅持不和解
: 我回答:從我鼓起勇氣看精神科到報案到我今天站在這裡我只是在做對的事情,
: 因為做錯事情的人就應該接受司法的制裁。
: (我沒有哭但是我全身發抖握緊拳頭)
: 檢察官回答我:你對法律的期望太高了
:
作者: Manaaaaa (Mana)   2016-04-29 12:35:00
不好意思用手機發文好像會有段落重複,如果造成閱讀不便很抱歉,我一直要編輯但他一直消失某些字或是重複整段QQ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04-29 12:39:00
辛苦你了...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6-04-29 12:44:00
辛苦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4-29 12:44:00
拍拍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6-04-29 12:52:00
QQ
作者: boonievup   2016-04-29 13:00:00
聽到妳報案之後是這種問法,我好想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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