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沒用、看著小女孩死了」 員警心聲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4-29 11:38:28
「我沒用、看著小女孩死了」 員警血淚心聲曝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429/849402/
昨天發生的夜市倒車撞死女童案件,令社會心痛不捨,而事發後,3名在場員警之一的徐
姓員警,透過臉書訊息傳文至台南市警眷谷百合的臉書。谷百合痛心寫下「我找不到任何
一句話安慰他,這個意外不是他的錯,他只是依法執行勤務,桃園的警察追捕嫌犯已經有
2個人被法官判刑了,到底誰還敢開槍!」谷百合也將員警寫的全文公開。《蘋果》也證
實此文確為徐姓員警所發(突發、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徐姓員警臉書訊息全文
凌晨2:37分
「百合,我眼睜睜看勒那小女孩死在我面前,我卻無能為力」
凌晨5:19
「上個星期,我在中正路看到這台車在吸毒,我們攔他,他們這對毒鴛鴦不停,今天又遇
到。我選擇正面迎敵,沒想到,這個女的倒車逃逸,我當時就知道這樣倒車一定會出事,
可是我無法預防。所以選擇向前開用行車紀錄器蒐證;結果她撞到好幾個攤販,到最後一
個攤販時,她一樣硬踩油門把攤販撞開。我聽到一個女人在喊叫,我一看,一位母親抱著
她的孩子,頭部流血,我趕快叫同事通知救護車,也通知線上警網攔截圍捕,我再回頭查
看女孩,她母親放開手,我一看,小女孩臉被削掉一半,我很沒用,眼睜睜看著小女孩死
了,我卻無能為力;我寧願死的人是我,我很難過,自責。我沒保護好民眾,我真的很該
死,其實當下我想開槍,我怕傷及無辜,也怕我如果再追,她會撞到更多人。我剛才看到
她們兩個,我很想扁她,但是太多人,記者全在旁,我沒有辦法出手,這種痛苦比死還難
過。」
作者: miu1030 (Midori)   2016-04-29 11:44:00
QQ
作者: mnnraku (Raku)   2016-04-29 11:44:00
呵呵喔 以後通緝犯都只能用水槍柔性勸導算了
作者: larry890122 (午夜追魂鍋)   2016-04-29 11:45:00
臺灣會爛,法律人要負很大的責任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6-04-29 11:53:00
心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29 11:54:00
不懂 所以沒有那幾則判決 警察遇到疑似嫌犯槍對著疑似嫌犯駕駛心生恐懼就不會倒車逃跑 引發後面憾事嗎還是要授予警察 看到疑似嫌犯壞人臉槍枝隨時對著的公權力假如打死人了也因為該員警積極執法不用被判有罪?
作者: ninet (志為人賢)   2016-04-29 12:04:00
就跟醫生選擇防衛性醫療一樣啊,一切以自身為第一考量,任務成功度反而成為其次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4-29 12:16:00
唉...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4-29 12:17:00
不要得罪念法律的..多數執著且心眼小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6-04-29 12:24:00
台灣警察很難當,動輒得咎,怎麼樣都會被罵今天要是開槍,若波及無辜民眾,一定又被譙翻更別提要是射中嫌疑犯,家屬更會指責警方執法過當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6-04-29 12:38:00
ok,各位這樣講,執法時期的附帶損害誰要負責?執法者可以享有免責權嗎?
作者: s01714   2016-04-29 12:46:00
這樣如果叫沒用,某團體怎辦,不只看著小女孩死,還拼命保護兇手呢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6-04-29 12:51:00
這篇警察說自己寧願死,妳覺得她有在怕打死嫌犯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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