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733298 (ㄊㄊ)》之銘言:
: 新公司才進去不到2個月(製造業)
: 就在上禮拜被告知
: 想跟我簽約五年,做長期培訓
: 小妹出社會不久
: 第一次碰到這種可能會影響人生的重大決定
: 覺得心驚驚!!
: 想請有相關經驗的女孩們分享
: 還有求求神人告訴我這份合約有沒有
: 不合理之處,先謝過了QAQ
: http://i.imgur.com/cr9GYAi.jpg
: http://i.imgur.com/xdw0Y6U.jpg
: ps.個人覺得三、的第6點似乎不太妥就是了
: (完全遵守甲方自訂的規則?)
安安你好!小的職安系畢業,稍微懂一點勞基法
如果有錯誤,還請其他大神糾正,別砲我
首先
ㄧ開始妳職訓時,不管妳是什麼原因退出
妳都有不用賠償的權力。
二 既然對方要你簽下保密合約到離職五年
妳有權力要求對方提供1.5倍薪資
剛查了一下,是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的一半作為補償,否則競業禁止無效。 競業禁止最長兩年
三 勞基法工作超過三年離職 前30天告知即可
如果是對方不要妳,妳每星期最多可以請兩天找工作假,薪資照領。 預告時間要是不
四 還有那三之五條跟本王八蛋,那變成妳的權力了,要拿資遣費。 變成對方賠妳了。
五 三之六講的太籠統了,建議妳再看一下工作規定,因為那影響到你的工作時數甚至加班?
六,管轄法院建議改成離自己近的,ㄧ來讓對方公司避開球員兼裁判,二來真的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