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挪威法院判定 殺人魔布列維克受不人道對待
新聞內容:
2016年04月21日02:03
曾在2011年殺害77人的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Anders Breivik)20日贏得控告政府官司,
法院裁定他在監獄服刑期間受到不人道對待。
布列維克上月控告政府稱他每天被獨自囚禁22到23小時,拒絕讓他與其他獄友接觸,只能
透過厚重的玻璃和監獄人員溝通,且時不時就對他進行脫光搜身,在牢房內移動時常被銬
上手腳銬,挪威法院認為布列維克長期被獨自囚禁恐有傷他的心理健康,裁定當局違反他
的人權,稱獄方違反歐洲人權協定中禁止不人道或惡性處罰的規定。
法官要求當局減少布列維克獨自囚禁的情況,但未闡明如何執行,並下令政府支付布列維
克的33萬1千元克朗(約136萬台幣)的訴訟費用。政府代表律師表示當局無法認同法院的
裁決,將討論是否提出上訴。檢查過布列維克的醫生和精神病學家都表示,沒有發現他的
生理和心理有任何重大異狀。
報導指布列維克的牢房有三個房間,一間起居室一間書房還有一個健身房,他可打電動、
看電視還可做運動,雖然和外界接觸遭強制控管,但他仍可在有限條件下,和外界通信或
接受探視,他的律師則強調這起官司重要在於布列維克可能終身都得被關在牢房中。
2011年7月布列維克先在挪威政府辦公大樓前引爆炸彈,後又在奧斯陸以西40公里的烏多
雅島(Utoya)槍殺挪威工黨青年團夏令營營員,共造成77人死亡,上百人受傷。2012年8
月布列維克被判最高刑期21年,如果當局認為他仍具有危險性,可延長刑期。(周佩萱/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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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21/843547/
心得:
各位怎看,統神五六看了下面留言心驚膽跳
覺得我們台灣人怎麼了,人家進步司法文明矯治,反而下面都在嘲笑挪威
我們GDP輸人、購買力輸人、司法輸人、矯治輸人、再犯率輸人
大概就只有死刑殺人贏他們吧!!
那為啥台灣人可以笑挪威人笑的那麼理直氣壯???
有沒有大家想把台灣打造成挪威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