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覺得部落客算公眾人物嗎

作者: rhythmend (納貝斯可)   2016-04-21 12:31:41
※ 引述《crossgate (魔力寶貝)》之銘言:
: 當偶像藝人等「公眾人物」做了什麼不好的示範或有爭議的言論往往會被大家提出來公審
: 不論他本人是否認為自己有錯
: 大多數情況都必須道歉
: 但我發現部落客好像發生類似事情
: 可以用不爽不要看或是我分享在自己的小天地甘你什麼事
: 這種話來回敬網友粉絲
: 沒有接業配就算了
: 但從粉絲身上賺錢還這種態度妥當嗎
: 大家覺得部落客算是公眾人物嗎
: 是否也該遵守這樣的「潛規則」?
我覺得現在不只部落客,連FB等社群網頁跟隨者多的在某些程度上也算公眾人物了。
大家只要想想看,一個有一萬粉絲或跟隨者的人發文,至少這一萬人就能看到他的文章。
就算只有5%的人按讚,這500人的朋友就能看到他的朋友按了這篇文章讚,能見度就更廣。
所以有部落客說不爽不要看等言論,其實是低估了自己的影響力。
而且部落客之所以為部落客,不就是想利用部落格來宣揚自己的理念嗎?
在追求別人的關注及贊同的同時,又不想負起相對的責任,會不會太......?
只能說,在網路世界的言論隨時都得小心,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別人看到。
作者: yuenblack (NIKO)   2016-04-21 12:36:00
忍不住想到了蔡教授呢~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4-21 15:11:00
噗 某叫壽超言論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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