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權?平等主義?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6-04-16 22:57:50
上面的討論讓我想起在FB上看到的一個例子。
身為(未來的)宅宅工程師,我常常看到靠北工程師專頁的文章。
那是個陽剛氣息很重的專頁,隱隱約約可以感覺到大部分的時候,發文者都會預計讀者是
異性戀男性,而底下回應在發文者沒有揭露性別的時候也會預設發文者是異男。
啊不過這不是今天要講的東西,離題了。
總之我某天看到有人貼了一篇徵才廣告,大概是:
「徵作業員 男日薪27000元 女日薪23000元」
這樣的內容。
當然他的笑點在不小心月打成日或是多打了零,不管。
總之有人問了「這樣沒有歧視嗎?」
結果底下的回應竟然千篇一律都是「啊就男女工作的內容不同嘛」
「女生本來體能就比較差,一小時男生能搬x個箱子女生可能只能搬x個」
我看了簡直要昏倒= =
首先,就算他有徵兩種不同工作的作業員,一種工作內容比較重一種比較輕,
光是限制某種作業員只能收男或女這件事就是違法了。
憑什麼女生不能選擇做比較累的作業員?男生不能選擇做比較輕鬆的作業員?
然後假如作業員只有一種當然還是違法。
你想看績效也得設一樣的底薪啊,看是之後再給績效獎金還是怎樣的。
憑什麼預設女生一定達不到?男生就一定達的到?
當然我也無法確定那篇廣告是不是真的,只是看下面的回應真是令人心寒。
如果連科技業的新鮮的肝都那麼多人這樣想了,憑什麼大老闆不會這樣想?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有人平時罵那些慣老闆罵的那麼爽,有員工太累想罷工也會支持,
看到有女性爭取更高薪水就只會酸肯定是他們過太爽、不夠努力。
這跟那些慣老闆只會怪年輕人草莓有什麼差別?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16 23:00:00
沒錯 要搞績效就搞一樣起薪 績效獎金這套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4-16 23:04:00
以我認識的工程師來說 的確普遍上性別意識比較及不上文組生XD 但有慢慢在進步www
作者: Anguswort (諸葛牛)   2016-04-16 23:14:00
作者: goipait (GoGo)   2016-04-16 23:24:00
其實就算是薪水一樣還是會常常怪誰常在摸魚不做事都在爽這種事情根本比不完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4-16 23:26:00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6-04-16 23:28:00
唉 我也認同要證明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有多嚴重很困難只是現在男女薪資落差就在那邊 只推到女性個人問題而不去思考怎麼系統的解決問題很沒意義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4-16 23:31:00
我倒覺得改善性別刻板印象導致的職業選擇也許會更有效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6-04-16 23:34:00
我之前還想過每個大學科系都規定單一性別比不能太低會不會比較好XD 當然只是在作夢啦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4-16 23:40:00
如果這份工作真的是只靠體能搬東西的話,薪水改開"基本薪資多少多少,然後依績效加薪多少"這樣會比較好?畢竟也是有女性體力比男性好的情況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4-16 23:42:00
如果我是慣老闆 就全部找薪水較低的女員工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4-16 23:51:00
科系按照成績感覺跟績效很像…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4-17 00:16:00
我覺得要有更確切的同『工』不同酬統計內容才行。不是不相信這種現象不存在,而是提出的證據應該更嚴謹
作者: aq5321 (aq)   2016-04-17 00:36:00
實際上不同工通常如果男生績效比女生高出4/23的比率>50% 女生反而沒有吃虧但對少數付出體力『假設作業員為體力活』比男性的23/27還高的女性不公平以上模擬老闆觀點故老闆認為男女貢獻體力平均為27:23當然我沒做過需要體力的打工所以不清楚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6-04-17 00:52:00
十分同意
作者: dp44 (lol)   2016-04-17 01:09:00
如果是要搬重 可能就越差越多了...不過薪資會差到4K 應該還是工作內容不一樣當然你也可以用同工同酬的觀點來看就是了...
作者: qwejoezxc33   2016-04-17 01:14:00
沒錯 運動比賽也別分男女組 大家都平等
作者: dp44 (lol)   2016-04-17 01:16:00
以體力活來講 有些女性當然也可以作到男性可以作的事但畢竟還是少數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4-17 04:25:00
不認為理組兩性平等觀念跟不上文組,反倒是理組看事情是看事實,而把事實說出來對有些人來說就是不平等了,唉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4-17 04:35:00
所以我也只說我認識的啊@@ 不知道有啥好跳腳的另外 比較不具性別意識也不等於"把事實說出來對有人就是不平等" 刻意要混為一談頗怪啊@@
作者: EGAOTLDENAPP (金蘋果)   2016-04-17 07:42:00
作者: aq5321 (aq)   2016-04-17 12:17:00
我覺得文組的“同工”定義太廣泛,根本不是同工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