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啦
男的要驗dna不是怕女的外遇
而是不想要有不小心養到別人小孩這種問題
何況如果到時候生父要帶走孩子 又有官司問題 麻煩嗎!
至於立法這個我覺得是有點超過啦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驗DNA的需求
驗了對社會的幫助好像也不大
不過呢
驗DNA對女方也是有好處的
第一 可以增加對方的信任感
第二 由於驗dna是一種 對女方貞節的質疑
所以是有理虧的 如果男的是正常人的話
一般來說會有補償心態 等於是賣給對方一個
人情
不過被質疑 雖然理所當然大家都會不高興
但是被質疑最簡單的方式不就是證明而非詭
辯嗎
如果花個錢(對方出,跟提告一樣)可以證明清白
比以前隨便被懷疑還不能自辯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