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車禍擦撞/和解/報警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2016-03-31 22:01:44
※ 引述《thorne81 (tho)》之銘言:
: 1.如果只是車體擦撞,雙方駕駛都沒有皮肉傷,這樣還有需要請警察嗎?
是的,方便後續保險理賠與賠付,責任沒辦法釐清對雙方來說都很難處理。
: 2.如果有一方以趕時間為由,堅持不願意請警察,這樣該怎麼辦呢?
看他態度跟你想法,硬要走也不留資料就請他吃肇逃,有意思解決但很急
一樣可以報警,請他留下資料,但因為現場移動且一方筆錄應該會之後才做,
所以初判99%警方不會做,到時候要釐清責任又只能鑑定。
: 3.假設今天A車駕駛要右轉,B機車駕駛在右側要直行,
: A車駕駛有打右轉方向燈,可是A和B沒有注意到對方,且B的直行速度比較快,
: 但因為A擦撞到B,B是機車所以皮肉傷比A嚴重
: 這種狀況,如果A和B都願意私下和解,是否對B是比較有利?
: 因為感覺B的責任比較大,A比較無辜?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說?
錯了,一樣是轉彎車責任。
在馬路上只要沒超速沒違規,基本上就是路權最大,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就算是直行車來撞你也是一樣的意思。
除非又回到去鑑定那條路,那結果也不一定能改變,所以還是提醒大家,
車體險可以不保,但意外險不管你是什麼車都絕對要保。
: (簡單問:車禍狀況發生時,如果認為自己雖然受傷嚴重,但責任比較大時,
: 也就是自己覺得是自己造成的,是否還要堅持請警察呢??)
是。
: 4.若願意私下和解,當下應該沒時間寫什麼和解書,是不是就採錄音的方式呢?
: 感謝大家...近期內不敢騎車了QQ
錄音上法院基本上爭議性很大,很難舉證到底是誰錄的,基本上只是憑添麻煩。
當下沒時間寫,就之後約時間寫,約去警局寫,甚至去調委會。
不要因為害怕麻煩或者不懂就隨便處理,小事可能學個經驗,大事可能賠上一輩子。
這幾年越來越多人有產險的觀念,但還是很多的對相關的東西一竅不通,
多學一點對自己只會更有保障而已。
作者: thorne81 (tho)   2016-03-31 22:05:00
謝謝h大,但如果在沒有超速的狀況下,直行機車撞上右轉汽車,這樣也是汽車的問題嗎orz?!這樣感覺直行車如果在乖乖轉彎被後面的車撞上很無辜XD可是當下沒時間寫,約之後寫,和解的內容不就變調?!就可能跟當下現場講的不同,對方可能也不同意了順便請教H大,像車禍狀況,可事後去警局備案嗎?是否要兩個人一起去備案?謝H大,事後和解若是無法達協議,就是上調解委員會?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3-31 22:18:00
作者: thorne81 (tho)   2016-03-31 22:18:00
H大上面說的「意外險」是指?意外險不是理賠對方的,是指第三責任險嗎?(被莫名其妙撞上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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