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吳宗憲跟某副市長的邏輯 兇手同學應該出來道歉 接受處罰阿
自己有家人就是這樣 輕度情障 入學後一直被霸凌 我們該做的都做了
帶他去看心理 精神科醫生 連絡學校輔導室 但是霸凌的情形還是一樣
老師後來有幫助 處罰了霸凌者
結果情形更嚴重 霸凌者聯合全班不理他 瞪他 用關係霸凌
最後老師也不知怎麼介入
畢業後他人際關係一直沒起色 霸凌的陰影也無法忘記 情障越來越嚴重 服藥也是一樣
家裡每天被他搞得烏煙瘴氣 每天大吼說我恨那些人
或許這個凶手的家人根本不理他 或許他們也有一些積極的作為 卻還是無效
我同意被霸凌的很多 自己走出來的也大有人在
我認為成年了這種事本來就要自己負責 檢討誰都是沒必要
但是對於有些人第一個就去檢討人家家人 要家人道歉 說家人的關係一定最大
我想說 既然那麼愛追究責任
怎麼只檢討家人 不檢討社會 檢討起來社會的問題還不一定比較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