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用滿清十大酷刑代替死刑可以嗎?

作者: 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   2016-03-28 21:09:56
判死太便宜這些殺人犯了
他們死了就沒感覺了
應該讓他們活著受折磨,死了再去還債
要折磨到他們受不了咬舌自盡的地步,還要防止他真的咬舌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21:10:00
然後行刑者通通去看心理醫生了
作者: Hanedas (南瓜塔塔麋)   2016-03-28 21:11:00
鞭刑就好你字是不是有點少
作者: dobe (dobe)   2016-03-28 21:14:00
那要誰做這些事呀 你可以嗎 我不行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21:14:00
呃 你是小說還電影看太多 現實中咬舌是無法自盡的……
作者: DolceVitter (返影)   2016-03-28 21:14:00
要不要直接改回漢摩拉比法典?把階級拔掉就好
作者: BusterPosey (Barca!Giants!Rafa!)   2016-03-28 21:15:00
那丟到鱷魚群或鯊魚群勒?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21:17:00
台灣不要再引進鱷魚群了謝謝,那是外來種其實就做一套自動射擊機械然後多個人一起按鍵
作者: superstrong (0.0)   2016-03-28 21:17:00
被陷害的或是誤判的話怎麼辦
作者: BusterPosey (Barca!Giants!Rafa!)   2016-03-28 21:18:00
舉個例嘛 不一定要是鱷魚啊 可以致死的就好
作者: moto22771 (moto)   2016-03-28 21:20:00
執行確定的啊!殺小孩這幾件不都現行犯抓到!
作者: dobe (dobe)   2016-03-28 21:23:00
仿造大逃殺把他們放到無人島 最後放出多隻野獸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1:25:00
我覺得應該效法希特勒,蓋幾個集中營,大家覺得咧?
作者: l116216316 (伶)   2016-03-28 21:25:00
支持支持,一直覺得台灣喊人權人權,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呢?真的支持要有酷刑,但是必須公開公正執行
作者: EVE5566 (噴油の肥宅)   2016-03-28 21:26:00
好啊!但是臺灣不可能會有這種做法。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3-28 21:26:00
有點想把鄭捷跟這些殺人犯丟到荒島玩生存遊戲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1:26:00
不用啊,就把他們關進集中營做廢物勞動,感冒的受傷的直接自己走進去毒氣室,不是很好嗎,滿足大家的願望吃和水一樣的食物,每天搬運一堆屍體去燒掉,可能管理官心情不好就叫你左轉進毒氣室直接處決突然心情不好就可以直接打死你,但死之前都要一直做折磨人心的勞動,這個殘忍多了,台灣應馬上效法希特勒
作者: dobe (dobe)   2016-03-28 21:31:00
叫他們去吃核廢料好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1:33:00
要比殘忍有人比得過希特勒對待猶太人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21:34:00
每次看這種發言都很想笑www一邊爭取自由人權民主的時候一邊又把自由人權民主丟棄寧願回到百年前wwwwww
作者: BusterPosey (Barca!Giants!Rafa!)   2016-03-28 21:35:00
其實就關在一個黑暗的屋子裡 不給東西吃喝不就好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21:35:00
台灣教育啊台灣教育wwww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1:38:00
有任何前科的人身上要貼黃星星,精神病患和吸毒要貼紅星星,犯罪高危險群,大家覺得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21:39:00
還有玩過暴力電玩的看過限制級漫畫的 喔 讀過台大的(欸上過PTT的(恭喜大家) 有過犯罪前科的不論大小
作者: chichichioo (Lucy)   2016-03-28 21:40:00
把他送給ISIS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6-03-28 21:44:00
請去極權國家 謝謝指教
作者: dobe (dobe)   2016-03-28 21:44:00
ISIS應該會把他當人才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2:07:00
我講白啦,要不要死刑可以討論,但這種死刑不夠要折磨到爽的根本沒有討論的必要
作者: eve9543 (無敵破壞王)   2016-03-28 22:26:00
應該效法漢謨拉比法典,以牙還牙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6-03-28 22:49:00
樓上還好嗎?漢摩拉比法典如果犯案者是上層階級殺了下層階級的人,可能賠錢就可以嘍~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3-28 22:52:00
贊成喔,以後騎車撞到人,就教他站在路上給別人也撞一下,大家一定很開心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6-03-28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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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6-03-28 23:46:00
爭取自由平等不就是為了所有人類爭取的嗎?現在你可以決定誰要失去自由,我可不可以?
作者: ph288230 (圓)   2016-03-29 02:01:00
可以改用漢摩拉比法典,經典大法永不衰退為什麼不能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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