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問關於專板標準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27 00:52:29
※ 引述《shou0823 (應該不是因該)》之銘言:
: 板主群您好,向各位詢問關於專板刪文的標準::
: 98866 30 3/24 - □ 我支持 但請洽p2板 by GE
: GE板主之回覆
: 推 GoodElephant: 那篇喔 標題有廣告文性質 所以我判洽專版 03/24 22:00
: GE板主之回覆
: 98885 7 3/24 - □ 洽政黑板 by GE
: → GoodElephant: 問到洪秀柱 所以洽政黑板 03/24 22:02
: 98897 1 3/24 - □ 洽P2板 by GE
: 推 GoodElephant: ptt2是廣告性質 其他的就...無關板旨 洽專版處理 03/24 22:06
: → GoodElephant: 反正洗地也是我的工作 別太超過我都不太會出手 03/24 22:07
: 推 GoodElephant: 這個喔 沒甚麼定義吧 太亂我就覺得無關了 03/24 22:09
: → GoodElephant: 硬要說的話 就是較無法引起女性討論的東西吧 洽專版 03/24 22:11
: → GoodElephant: 版面都是這種東西會很亂 所以我偶爾會出來洗地@@" 03/24 22:11
: → GoodElephant: 就醬拉 bye~ 03/24 22:12
: 1. 這種洽專板的刪文做法,已違反板旨1。
: [1] 此板是一個專屬於女性站友的討論板,所以只要是女生,
: 無論是任何領域的話題與問題,皆可在此討論與發表。
: 小至心情、愛情、男女、美容、心得隨想,大至關於任何議題的討論,
: 本板皆以完全開放的態度歡迎。
: 因為這是一個屬於女孩們的聊天世界。
: 2. 上述被刪除的文章,無法引起女性討論?
: 所以P2那篇 討論的都是....?
: 還請撥冗回覆,感謝。
版主群您好,我在48小時之前所提的板務尚未收到正式的回覆。
1. 洽專板刪文,請問標準定義為何?
為何女版問到洪秀柱,需要恰政黑板?
2. 無法引起女性討論之文章定義為何?
還請撥冗回覆,感謝。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3-27 00:53:00
儘速回應!!!
作者: moidasu (mo)   2016-03-27 00:53:00
推推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6-03-27 00:53:00
不客氣⊙_⊙
作者: amy6272000 (PoPa)   2016-03-27 00:56:00
希望你能找到那位無為而治的版主出來回應
作者: dakotas (SC)   2016-03-27 00:57:00
他在隔壁
作者: caroline0907 (All about interaction)   2016-03-27 00:57:00
那位版主去隔壁版參選版主 可能沒空
作者: moidasu (mo)   2016-03-27 00:57:00
讚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3-27 01:01:00
好支持你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3-27 01:02:00
在洪的那篇文之後不久還有篇討論馬的就沒被「洽專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7 01:04:00
他只會丟一句:我覺得是 就跑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7 01:04:00
有沒有把前篇文章私信給刪文的那位板主?沒有的話請補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3-27 01:10:00
刪文那隻一直都有看到那篇文章只是他裝死罷了
作者: librarie (so I'm gonna love you)   2016-03-27 01:18:00
推你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27 01:20:00
版主'群'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3-27 01:21:00
那個判決是一隻做的 你問另外兩隻也沒有用呀@@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27 01:25:00
原來...那沒回應就可以跑組務罷免了?
作者: caroline0907 (All about interaction)   2016-03-27 01:28:00
快去跑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7 01:28:00
不太可能這樣就罷免,處分有很多種方式;請洽組務板置底熟悉相關規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3-27 01:29:00
不是 額 不是 不要這樣跑去罷免 程序不符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7 01:29:00
#1MFF-Iqc (L_TalkandCha)之前吃過虧;現貼在桌前當6法念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27 01:30:00
恩...等我有空再研究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3-27 01:31:00
可是那篇的第一個推文說晚點要回欸,只是似乎先跑去重審非任內時的水桶案了,所以這至少是兩個版主要回應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3-27 01:44:00
刪文的是好大象,但生日56有推文說他晚點會回,然後到現在都沒回.
作者: mxr   2016-03-27 01:46:00
鄉下小女孩早點休息呀 @_@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3-27 01:50:00
生日56在說晚點回這篇之後發了幾篇水桶公告,還參與幾幾個討論串,還發文說自己需要溫暖,所以的確挺忙的
作者: Windwarker (kokorokara)   2016-03-27 03:28:00
blaz才是洽專版王 其他提鞋都不配
作者: efghhhh4848 (搞孤僻,裝氣質)   2016-03-27 06:11:00
純推樓上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27 08:16:00
你把小雞放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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