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吃飯閒聊時的議題

作者: qwer2009 (qwer)   2016-03-23 23:25:26
今天晚餐回家吃飯,臨時來了一位阿姨
就聊天聊到社會時事,大概是說父母過戶給孩子的"房屋" <只有房屋
如果兒子不孝,"隨時"可以請法院要我來
但我的見解並不這麼認為,雖然現在有修法
但法律"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難道10年前過戶給孩子的房屋
現在可以隨時要回來嗎?
因為這議題雙方的見解都不一樣,麻煩大家了,謝囉
作者: anxcvi (學長)   2016-03-23 23:26:00
自己作業自己做
作者: qwer2009 (qwer)   2016-03-23 23:27:00
非作業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3-23 23:31:00
贈與撤銷我記得好像是從原因發生時起算1年還2年所以跟你講的不朔以往沒衝突
作者: baiyao (東大路)   2016-03-23 23:52:00
你所說的私下贈與是用買賣房屋當做贈與的方式(避稅)嗎?那跟贈與無關,是買賣關係了。
作者: leon1309 (迷憶之途)   2016-03-24 11:51:00
父母用兒子的名字買房子,所以房子所有權是兒子的,兒子沒有使用任何脅迫暴力的方法使自己父母買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你覺得要的回來?法官常常耍腦殘,但不是真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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