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津貼內含加班時數?

作者: m03495 (Sylvia)   2016-03-23 00:29:41
大家好,
雖然知道有專版但人資也是鄉民怕被發現所以還是來這裡請教各位!
今天人資拿新合約給我,
其中新增職務津貼N k (N<5),
細讀條文後發現
「此給與不因工時延長而增加,且內含46小時加班時數。」
平常公司加班一小時才可以報加班費,都有*1.33~1.66,
現在合約這條感覺可以解讀成
1.超過46小時才可報加班
2.因為領這個津貼所以每月要加班46小時
不管怎麼講都不太合理,朋友也認為不該簽下去,
想請問有沒有版友有相關經驗?
如何回覆人資比較好呢?
謝謝!!
作者: GGDAYOIN (硬哥哥)   2016-03-23 00:31:00
這篇po各版比較好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3 00:32:00
不簽你會黑掉 簽了那也沒用 不合法的合約無效力基本的法律常識 這一看就知道與勞基法牴觸了勞基法不可要求員工強制加班加班費也不是這樣算的勞基法都有規定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就要開始算加班費了你就簽你的 等離職的時候再去勞工局檢舉 然後檢附打卡紀錄就可以把加班費通通討回來 只是公司GGYY的話你就要打官司惹如果台北市 的話 現在勞動局硬的很 還可以其他縣市 呵呵 我就不知道了台灣說是法治國家 但人民跟公司的法治觀念還真是弱阿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3-23 00:36:00
樓上你要不要乾脆回文算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03-23 00:38:00
問題是 加給多少錢?5K的話 你可以去勞工局了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3 00:41:00
我今天三篇了 不能回文惹 SOR
作者: jonsauwi (JBY)   2016-03-23 00:41:00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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