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錢就是傷感情
還在聘金真的是夠了...
真的是想賣女兒啦 就算沒那個意思 做出來就是這個意思
我一個伯公他嫁女兒 跟對方收大聘小聘
約好小聘拿 大聘100萬退
結果他不知道為啥 就不退那100萬了
在婚後那個姑姑就百般被刁難
幸好他老公還算挺他 後來搬出去住
但他們夫妻就跟各自的原生家庭沒聯絡了
一個"收"聘金 真的收下來造成三個家庭決裂
當然是我那個伯公的問題
若真的退還的話 那100萬拿來又拿去有什麼意義嗎?
其實聘金這件事在現代根本就不合理
古時候還真的嫁女兒就是就像賣女兒
農村形式社會、交通不便
女兒嫁過去為對方家多個人力、一年還不見得會回家幾次
跟賣掉有9成像
而現在社會 女方就算工作 也不太可能拿出來養公婆
要回家幾次就回家幾次 小倆口想在外面租/買個房子 兩邊都不住也沒啥
這種情況還要聘金
就只是愛面子
但這個面子是:我女兒嫁了 他值100萬 好爽喔(?
莫名其妙的爽感來源
※ 引述《einsfun (einsfun)》之銘言:
: 剛剛跟畢業後兩年沒連繫的學長聊天,
: 聊著聊著,聊到還是同窗時去參加他的婚禮(先有後婚)
: 接著聊到我的事,大致上跟他說了一下發生了些什麼
: 中間聊到一件事,是我當時去求婚時,對方父母直接說
: 要結婚可以,先拿出100萬當聘金與辦桌宴客
: 我當時沒能力拿不出來,就這樣.
: 本來想說就笑著聊聊代過去就好,結果學長反而從這件事情跟我聊到剛剛
: 他的意思是說,對方父母擺明那時候是羞辱我,因為我才剛出社會沒多久(25歲)
: 我的想法是,我沒能力交出成績,當作保障,誰會嫁女兒給窮小子?
: 然而學長是說..其實會這樣開條件,就算當時滿足了
: 也只是會有下一個更誇張的條件(?)
: 就聘金這件事情來討論就好,雖然也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
: 想請問各位,你們認為聘金與辦婚禮,長輩要求破百萬對年輕一代
: 男方是過大的負擔? 女方是基本條件的保障?
: 這意義是?
: (1)3年前我姐辦的婚禮花了快200萬,我覺得也差不多那價格
: (2)聘金是我自己要想辦法籌的,無關父母與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