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好長
幫你懶人包:
老婆以前在台北月薪五萬,常態性工作到半夜一點
後來太累做不下去,回台中做兩萬五的工作
然後才交往結婚
(文章前後衝突:婚後因為配合我上班為主,所以離開台北)
老公的薪資足以讓老婆不用外出工作,(2萬初的好幾倍)
隨便老婆要不要上班,而老婆決定要工作,
老公開出條件:求上下班時間及休假正常就好,錢不重要,當零用錢
(文章前後衝突:會希望她去上班,只是覺得整天在家發呆看電視並不是件好事,
避免跟社會脫節)
經歷過的工作A
肥缺,月領三萬,特休,正常上下班,大家上班都在摸魚
結果老婆整天去找總經理哭說別人都不做事
只有她自己莫名的找工作回來家裡做到半夜3~4點
經歷過的工作B
月領約三萬,工時正常,工作內容也較不是打雜,
但是她說老闆很會罵人,罵很兇,她受不了
現任的工作C
月領兩萬初,櫃檯小姐兼打雜
公司標榜工時8:00-17:00,實際7:40-17:30以上
(小孩8:30前到校,16:00可離校)
某些連續假期,強制要求必須上班
沒有特休,沒有補休,沒有加班費
上班時間沒辦法做自己的事情
打雜包含上司的私人業務(但出事上司不幫忙)以及危險的工地打雜等
老公排斥工作C的理由:
錢少事多,還都是爛事
沒有假期,而老婆又不肯請假出去玩(擔心公司的工作沒人處理/造成同事困擾)
工時不佳,小孩(得早去,又)最後一個接走很可憐
老婆接受工作C的理由:
覺得這樣的上下班時間,並沒有嚴重影響到她接送小孩(她認為這樣的時間很剛好)
在家會成天抱怨主管,抱怨同事,但覺得這公司還算可以
Q:老公不能接送嗎?
A:我的上班時間沒辦法接送小孩
我接小孩,那就喝西北風吧...
由我來接送小孩的話,內人撐不起整個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