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試用期過了卻不能轉正職

作者: ChenHuei (Huei)   2016-03-07 09:58:13
(我在服務業版有po過
想廣泛搜集意見所以也在這裡po了)
大家好(我是女的),
我去年畢業後就留在臺北工作
待過廣告公司兩個月
因為覺得不適合所以想回歸餐飲
(學生時都在餐廳當pt)
現在在一家餐廳工作滿四個月(內場)
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現在我在這家餐廳的身份是pt
原因是經理規定正職都要先從pt做起
之前有問過他們什麼時候可轉正職
得到的答案是適用期三個月過後
想說公司這樣規定也沒什麼不對
畢竟新員工都有一個觀察期
所以就默默等了三個月
■■■
一般的公司都有適用期的薪水(?)
雖然低但也是固定月薪(至至至少有20k吧)
我不知道我們公司這樣直接把適用期的員工當pt合不合理
但我知道的是我每個月的薪水勞健保扣一扣不到15k
最慘的一次是一個月薪水只有12k
一個人在臺北生活
房租生活費什麼的
每個月都在花我大學時的存款
■■■
三個月到了之後(也就是上個月)
我又去問一次什麼時候能轉正職
經理A回答:「轉正職程序很複雜,沒那麼簡單,必須要面談過後,每個經理跟總公司都
同意才行。」
我聽完os:根本沒回答到我的問題啊……
■■■
這個時候我決定兼第二份差
因為覺得我的存款數字不太妙= =
■■■
幾天後經理B來找我聊聊
他說覺得我做得不錯
考慮三月讓我轉正職
然後現在三月了
幾天前我經過經理AB旁邊的時候
聽到他們在說打算四月讓我們pt轉正…
可能他們有他們的考量
但這樣一拖再拖
真的讓人覺得很不受重視
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吃定我不會走
還是其實他們覺得我沒能力?
只是這樣把適用期延長是合理的嗎?
(合約是寫三個月)
想快點轉正職的原因是因為錢
而想留下來的原因有二
1.這裡環境福利都不錯(跟之前待過的餐廳比起來)
2.想要一個穩定的工作,不想在一份工作待一段短短的時間就走
想離開的原因有二
1.剛剛說的,覺得不受重視
2.餐廳裡面除了烘焙,我對其他東西沒很大興趣(但能多學也是好事,所以這點就屬於興
趣跟獲得經驗的掙扎吧= =)
如果我因為不爽這樣一直領時薪而離職
那我之前四個月不就都白費了
且之後找工作別人應該會覺得我沒定性
一下子就離職
雖然我聽到了四月會轉正職的消息
但其實心裡沒以前那麼想留下來的念頭了(原因在上)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可能文筆不是很好> <
其實就是想請教各位職場前輩們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應該留下來嗎?
還是另外找我的興趣工作(烘焙)?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03-07 09:59:00
基本上就是畫個大餅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6-03-07 10:02:00
完全不符合勞基法唷
作者: DreamSay (夢湘)   2016-03-07 10:03:00
這公司好爛,太沒責任感了吧
作者: babymomo (寶貝摸摸)   2016-03-07 10:03:00
薪水少就真的別待了,要知道麵包是大於興趣的
作者: coffeeee (嘎逼)   2016-03-07 10:04:00
可以告了超想知道是哪家餐廳的,這樣下次就不會去消費了
作者: dayno (zero)   2016-03-07 10:05:00
走人之前記得告發,太誇張
作者: k357412   2016-03-07 10:06:00
不是王品集團吧?
作者: williamzoe (威廉)   2016-03-07 10:09:00
我上一份工作試用期將近17個月...顆顆
作者: vacancy623 (sophomore)   2016-03-07 10:13:00
畫大餅吧 看你停損點在哪 撐到何時沒轉就走了
作者: Fireya (☆*"`'*-.,)   2016-03-07 10:17:00
這間叫環境福利不錯?哪裡不錯?@@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6-03-07 10:21:00
很大機率之後說正職飽和要你走人
作者: harekoptt (麻糬)   2016-03-07 10:24:00
上一份工作就是這樣離開的,不要浪費時間比較好,如果他們真的要留你就不會讓你離職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3-07 10:31:00
一拖二拖三拖 不知道最後怎樣 但這樣耍人 無法接受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03-07 10:39:00
試用期的薪資應該比照正職吧
作者: MM79979 (90後憤青)   2016-03-07 10:43:00
還不走?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6-03-07 10:47:00
離職 資料收集好投訴他 拿回你該領的錢
作者: hehehe111 (書)   2016-03-07 10:47:00
要不要去鼎泰豐?
作者: blauwind (風兒)   2016-03-07 11:08:00
離吧!現在不離遲早要離的,在台北大部分餐飲還是按勞基法走的,可以再多找找,加油!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3-07 11:24:00
我大膽推測等四月到了他們會說五月才給你轉正職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6-03-07 11:28:00
離開,餐飲業很缺人的。有幾間店也在徵麵包點心學徒喔
作者: elsa50320 (啾依)   2016-03-07 11:36:00
餐飲超缺,隨便一間都比這家好
作者: chueii (chuei)   2016-03-07 11:51:00
違反勞基法,以就職時之約定為準,試用期滿不是正職就是去職。
作者: kincrystal (肯定信徒)   2016-03-07 11:51:00
沒有原則的公司不會是好公司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6-03-07 12:03:00
聽起來蠻無良的 可以去檢舉看看
作者: lwy3321 (燁)   2016-03-07 12:05:00
合約都簽三個月試用了 他現在很明顯的違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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