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發現被偷拍放到網路上

作者: rokuchan17 (奈梁朝偉)   2016-03-06 11:15:26
今天早上閒閒沒事在Instagram上搜尋了之前去過咖啡店的tag(個人興趣,喜歡看別人拍
的照片如何),看到一張是自己站在咖啡店的一面牆前的照片。
那面牆就是漆成單一顏色的牆,上面也沒有任何裝飾品,那張照片也沒拍到什麼其他東西
(只有拍到吧檯的邊邊),所以應該是單純拍我...
所以傳了訊息請對方將照片撤除,對方竟然回我說:
「反正那麼多人按喜歡這樣不是很好嗎?」
那張照片拍的時候我完全不知道,事後對方發到網路上也沒告知,現在又被這樣回感覺很
糟QQ
後來在我一直盧(?)之下對方很勉為其難的把照片移除了。
如果女孩們遇到這種事會很介意嗎?
我是想說既然對方把照片移除事情就算了,畢竟也不是什麼拍裙底之類的照片XD
可是對方一開始還理直氣壯的認為自己沒錯就覺得讓人很氣QQ
p.s: 標題下偷拍好像有點太嚴重,不過不曉得有什麼其他比較恰當的詞,如果有人有更
適宜的字我再修掉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3-06 11:16:00
這在國外他會被告欸
作者: JayFans0610 (讓星落飛會兒)   2016-03-06 11:16:00
在意不在意因人而異,但對方的回覆不太妥當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6-03-06 11:17:00
說要告他看他敢不敢廢話那麼多啊
作者: zj44 (YY)   2016-03-06 11:18:00
不管在不在意 侵害他人隱私 還有肖像權 好不好是她決定的?
作者: dakotas (SC)   2016-03-06 11:18:00
跟他直接講不撤告啊,來狠的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18:00
直接嗆他小偷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3-06 11:19:00
樓下幫忙寄存證信函
作者: sabrina7418   2016-03-06 11:19:00
印象中是真的可以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06 11:20:00
......我認為這樣的做法不恰當,不應該未經人同意就拍攝但提醒想要提告的版友,我國法制並沒有把拍攝納入刑法除非是偷拍隱私部位之類的,會觸犯妨害秘密法原因是一般人在風景區照相,背景難免也會拍到其他人,若通通入罪茲事體大,所以一般正常的照片,其實沒有刑責當然啦!如果對方有拿拍攝的照片,進行營利等活動,妳還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03-06 11:26:00
我不覺得一定會告成功,因為在公開的地方被拍就不算要不然行車紀錄器或是監視器之類的通通都違法了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9176若在捷運、公車等公開場所對女子拍照,只要不涉及隱私等敏感部位,並不會構成妨害秘密罪。
作者: JayFans0610 (讓星落飛會兒)   2016-03-06 11:30:00
有種東西叫肖像權,刑法沒事但民法可以求償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6-03-06 11:30:00
哪家啊 這三小回答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06 11:32:00
民事損害賠償的前提是『須造成損害』,也就是拿去營利等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6-03-06 11:33:00
求償 那損害了什麼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06 11:33:00
以原PO情形而論,雖然原PO的確是正妹,但對方如果沒有拿
作者: B08092005 (miya_419)   2016-03-06 11:33:00
不知為何很多人好像對偷拍不以為意,之前穿的比較特別被偷拍,請對方刪掉還對我說「那你幹嘛穿這樣」orz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34:00
那你幹嘛穿這樣 這句我個人認為其實隱含惱羞成怒的心情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06 11:34:00
當然道德上,必須嚴厲譴責這種不尊重當事人的行為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3-06 11:34:00
台灣不太重視這塊啦!看表特就知道(誤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03-06 11:35:00
沒辦法,要不然就通通不能裝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了
作者: flower42 (肥宅小花)   2016-03-06 11:36:00
o'_'o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6-03-06 11:36:00
我好想被拍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36:00
其實被拍是沒什麼 但是放到網路上很over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06 11:40:00
但我還是鼓勵那些覺得肖像被人偷偷拍攝的人,提出告訴畢竟妳告下去,對方就得跑司法程序,可以增加偷拍者麻煩就算不起訴或無罪又怎樣?光跑法院就可以煩死對方了
作者: jimmy00104   2016-03-06 11:42:00
原po正妹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3-06 11:43:00
ig明明就有攬客宣傳的嫌疑啊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6-03-06 11:43:00
對方回話令人很火欸......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44:00
不然跟他要錢好了 一張收個百萬看他怎麼回應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6-03-06 11:45:00
是覺得 也沒必要小題大作成這樣 如果對方有對妳的肖像做修圖亂ps再來生氣我覺得很有道理 可是如今對方只是覺得妳很漂亮 下方的文字如果沒多做其餘多餘的字眼也沒去肉搜妳 騷擾妳 就當自己是路過別人的藝術品又有何不可?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03-06 11:45:00
不一定是咖啡店拍的吧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6-03-06 11:46:00
雖然我覺得對方的言語真的滿……呵呵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46:00
我有一些朋友 連地址都不給同學了 不給拍很正常吧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6-03-06 11:47:00
噓iiii 什麼叫沒必要小題大作 噗
作者: carnie   2016-03-06 11:47:00
就是班上做通訊錄 他們硬是不給 後來想一想也能體會例如估狗地圖 就會對車牌及路人馬賽克 外國人很重視這個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6-03-06 11:50:00
說要告人的到底要告啥
作者: brad850402   2016-03-06 11:55:00
不是什麼都可以告的...
作者: ccopy961029 (御子)   2016-03-06 11:57:00
有截圖嗎直接告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03-06 12:01:00
他堅持不徹下你也拿他沒輒
作者: chith (74)   2016-03-06 12:05:00
表特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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