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七 板主參選人撥冗回覆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3-05 12:08:24
這個吼
首先我看到這種問題會直覺想到的是
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的產生
明明很多版都有這種鬧版劣退的灰色條款存在
但是為什麼獨獨貴版會有這種疑問產生
why?
但是我又在想一想
其實答案很簡單
這種條款本來就是
留給版主自由心證的
如果選到像是前某煙火版主之流
有機會的話當然每個都鬧版劣退
可謂前朝遺毒
帶給版眾這類的白色恐怖記憶
所以重點就是
看是誰來管
該版主自由心證的程度為何?
※ 引述《claymath (克萊數學)》之銘言:
: 板規七
: 7.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題但沒頭
: 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
: 或群體間紛爭。
: 視情況給予刪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
: 處分。
: 請問板主參選人上任後會對這條板規的的所有違規選項做執法標準量化嗎?
: 板規七內包含了
: 1.與本板明顯無關
: 無關程度到哪裡叫做無關?
: 2.鬧板
: 鬧板定義?
: 3.討噓文章
: 被噓到XX的算鬧板?
: 4.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
: 這個可以不用回答
: 5.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
: 這如何界定 請給範例
: 因此板規沒定義清楚
: 若善加利用
: 不知是否會成為女板的板皇條款
: 能否請參選人就以上1 2 3 5
: 說明量化的標準出來
: 謝謝
: 板務文造成其他板友閱讀上困擾抱歉
我想這些問題我就不一一回答綴述
我主張儘量以寬鬆彈性的方式做管理
容納多元的聲音
罰則也儘量偏向從輕量刑
真的覺得此類文章違規
也會以多次刪文或公告的方式劃出紅線
屢勸不聽才會以長期水桶或劣退等方式做處理
相較於
之前版皇是一句話或一篇文章判生判死
標準前後不一
難免讓版眾無所適從
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
是不行的
以上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6-03-05 12:10:00
所以說喔那種亂歪別人推文叫暱稱裝親暱發P幣自推的別選。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3-05 12:14:00
感謝回覆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3-05 12:16:00
幫QQ
作者: caroline0907 (All about interaction)   2016-03-05 13:05:00
講得不錯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03-05 14:58:00
這麼少人看 幫QQ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3-05 15:08:00
好大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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