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牢騷文/
其實這句話是我同事有一天突然問我的
聽到當下其實我有點震驚
因為我就是血淋淋證明這句話的人
那天因為這句話突然回想起自己的情史
一直惡性循環:
曖昧 > 無疾而終 > 曖昧 > 無疾而終
以前也是有交過男朋友,只是最久的一段八個月是在國三,大家聽到都覺得那根本是扮家
家酒戀愛......
再來的兩段都是一個月我就被甩了,都是因為第三者,這兩段其實都各隔了三年,有很長
一段時間我過得很頹廢,覺得自己很悲哀......,也很久沒有被愛的感覺,自己卻愛別人愛
的很辛苦!
我想問題應該就是我沒有讓男人想交往跟疼愛的「魅力」吧!也因為一直經歷被背叛也越
來越自卑
而看著自己身邊的姐妹談感情卻是一段接著一段,三年、五年...這樣,一直接著談戀愛。
我卻是一直單身...
去年決定用工作補滿自己的生活,才不會想太多,結果真的過得很忙,每天凌晨才下班,
下班騎車回家的路上空虛感的衝擊很大......
嗯~
敬八年前那個愛我、我也愛的初戀
(乾啦~呼乾啦)
你們也要好好珍惜愛你們的人啊 ˊ_>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