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ilsa (小單單)》之銘言:
: 上篇文有提到在公司惹到小人,
: 後來我朋友的建議是隨身帶錄音筆,
: 這樣他如果再侮辱我就可以錄起來當證據,
: 然後就在今天,
: 他直接當著同事們的面罵我,
: 罵的超級難聽口氣也很差,
: 還好,
: 我錄起來了!!!
: 但是我現在卻不知道怎麼辦了,
: 是要告訴那個小人我有錄音,
: 叫他放尊重點嗎?
: 還是要把錄音檔拿給主管嗎?
: (可是主管平常就很明顯的袒護他了…)
: 還是說越過主管往上呈報?
: 還是大家有什麼其他的建議嗎?
: 這小人真的很過份,
: 再這樣被他攻擊下去覺得想到上班要面對他就好煩…
您好,
依妳的推文中,
有提到「神經病」這個字眼,
已經足夠提告「公然侮辱罪」
另外,這是民事訴訟,
然後先去地方派出所跟警察杯杯說妳要報案就可以了,
他會請妳做一些筆錄,
之後警察就會另外寄通知單要求那個罵妳的同事去派出所做筆錄,
過程不外乎就是跟他再確認狀況是不是跟你說的一樣,
然後問他承不承認啊,
最後警察杯杯會不斷的勸被告與您私下和解,
例如說,他向您道歉,您撤告
之類的
若對方不願意道歉,您也不願意撤告的話,
才會正式跑法律流程,
就是到簡易法庭開庭,
會有檢查官、書記官,
其實他們做的事情也跟警察杯杯差不多,
就是在妳們中間調和,
差不多就是這樣,
歐對了
我怎麼會這麼清楚
因為我就是這樣被我哥女朋友告的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