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的想法會很奇葩嗎?有關這個性侵新聞

作者: turnsongyy (施搭搭)   2016-01-11 01:47: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08/770235/
這個新聞簡單講就是有個女的外出 
在旅館附近遇到一個男生跟他搭訕 她婉拒了 
不過親了男生一下 讓男生跟她上樓 還跟男生一起洗澡
最後她被性侵了 結束後崩潰得只能拍照發上網打字
然後被網友砲轟
會看到這個新聞 是朋友臉書按某個評論的讚
那個評論在批評新聞下面洪浩雲的留言有問題
評論者強調性侵是文化與權力的問題 不是性慾與道德的問題
然後在回覆裡面跟他的朋友們強調身體自主的問題
基本上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對的 不管各種理由都不能性侵
   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對的 不管各種理由都不能性侵
   我同意他的想法 性侵是不對的 不管各種理由都不能性侵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因為我在臉書上被兩個男的反駁 
他們覺得我的想法有問題XD
我覺得性侵是不對的 可是可是我沒那麼反對檢討受害者
我的立場比較接近新聞底下那個林秀玲的發言
基本上如果一個人不同意 當然不管什麼情況其他人都該管好自己不能硬上
不過走在路上倒楣被搶跟到處炫富被搶 他人的評論就是會不一樣嘛
假設有個有錢人 穿戴一堆珠寶首飾拿著一疊鈔票跑去治安很差的地區 
把鈔票放在某個滿臉橫肉的窮人面前晃 
跟他挑釁的說:"想要嗎?想要嗎?來拿啊!不給你呵呵呵~" 
最後這個人被搶了
看到這個有錢人的行為 很多人就算反對搶劫 還是會批評、檢討受害者
而大家對於這種檢討受害者的行為可以接受
為什麼我們面對被搶 檢討受害者不一定受責難 
面對性侵 檢討受害者就會受責難了 
被搶劫的受害者也會心理受傷啊 
也許是因為一般人遇到性侵 檢討受害者的比率太高了吧 
又或者在性侵問題上 檢討受害者很多人是強調"他沒錯你活該"
而不是"性侵當然不對 可是這是高風險行為"
但我真的不覺得我們就該矯枉過正 完全不能檢討受害者啊
畢竟在台灣或歐美的文化下 共浴很挑逗 通常是在暗示可以上床
至少我是這樣理解的 在我看來 她嘴巴說不要 行為卻在說OK
我們當然可以高舉著人權 強調身體自主權
可是這些無法化成實體盾牌幫我們面對危險和惡意的反應
這是她在秉持著身體自主權 選擇跟男生共浴時 需要負擔的風險
也許這個男的誤會了女生的意思 也許自制力不佳 也許懷抱惡意
不管是哪一種 總之這個女的從事了高風險行為 也中獎受害了
為什麼不能批評她呢 不是因為她進行高風險行為被性侵活該
而是批評她的高風險行為 就像批評前面舉例那個炫富被搶的人一樣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6-01-11 01:49:00
拍拍喔 被嗆爆晚上會不會睡不著
作者: min615 (miniii)   2016-01-11 01:50:00
作者: aq5321 (aq)   2016-01-11 01:52:00
_ _沒喬好xDD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1:52:00
可是大哥 她內文有說她食物中毒 難道不能臆測可能是像酒醉一樣不能自理也不夠抵抗嗎?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1:52:00
就拿你的炫富例子來說好了,有人會說是搶劫犯"誤會"對方的意思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1-11 01:55:00
你會去批評或指責炫富被搶的人 不代表別人跟你一樣啊這什麼可笑的二分法XD不要把所有人都跟你想的一樣好嗎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05:00
所以差別就在於沒人會認為搶劫受害者是自願被搶,但性侵受害者卻會被質疑是自願被幹.搶劫犯你再怎樣批評受害者,只要罪證確鑿搶劫犯照樣能被定罪,可性侵一旦被質疑是合意,那就可能是無罪定讞,你有想過這中間的差別嗎?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6-01-11 02:10:00
一起洗澡就代表能做愛?中間是不是跳了什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1-11 02:13:00
同意寶石大 還有請不要偷換概念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01-11 02:13:00
邀請共浴真的很難理解Orz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2:14:00
我腸胃炎也可以走路阿 只是被搶劫的時候我大聲抵抗的力氣會弱很多吧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6-01-11 02:15:00
輿論檢討被害人時多是加害者不明或極度不信任加害者時.比方說你電腦中毒了,理論上該死的是寫出病毒的駭客,但你如果企圖討拍八成會先被檢討習慣不良沒有安全防毒同理這件案子就是極度不信任加害者在那種情境下會保持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沒有希望 )   2016-01-11 02:17:00
這個案例裡的被害者的確是有點怪怪的..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6-01-11 02:17:00
認真說起來就算是性工作者 不做你生意也不能強來 不然就是性侵不過這個社會對於"被害者形象"其實很注重社會對於"不能理解的受害者",對其同理心和同情心會降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1 02:21:00
你的想法應該是普遍大眾的想法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22:00
所以強暴案才有"完美受害者"的說法--強暴案若是在戶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6-01-11 02:22:00
我有注意到有發生這種現象的都可以歸納成那兩種狀況...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1-11 02:24:00
最好女生平時個性低調 不愛打扮 排斥與男性接觸 品學兼優又孝順 那麼被檢討的機率又會降低很多了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6-01-11 02:27:00
"阿莫爾強調,曾試圖制止沙基爾"所以身體不舒服的人 阻止了對方反而對方更暴力這樣還是代表她不夠嚴正?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1-11 02:30:00
義大利曾經有個強暴案不成立是因為受害者當時穿牛仔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6-01-11 02:30:00
老實說 如果是個狡猾的男人 懂得鑽完美受害者這種漏洞總是挑"不完美受害者"下手那他可能被抓的時機定罪會延後很久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6-01-11 02:33:00
你這種推論可能性確實滿高的,實務上是否成立妨礙性自主不全然是看被害者的陳述,法官檢察官還常常會去看一些通訊記錄甚至是監視器顯示的行為有無異狀...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1 02:38:00
確實不能只聽一面之詞 另一方面來說 應該也是有真的仙人跳 然後後謊稱性侵的吧 有時也只能看證據說話 但證據也不一定能完整說明什麼 像有的人怕更嚴重不反抗 驗傷就不嚴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6-01-11 02:40:00
雖然部分同意 可是正常的男生還是不會那麼做呀 很多人都交過男朋友吧 單獨到比較沒人的地方 甚至到各自的房間獨處也不會發生什麼危險。這個女生爭議的點是在對方是陌生人第一次見面的陌生人 就算對方是女孩子我都覺得不應該了因為你跟他不熟 隨便信任別人 對成年人來說太大意 但要是有人認為他的錯誤是一起洗澡我會比較不認同 就算是男女朋友 夫妻 都不行違法對方意願了。所以他的錯是在大意的跟陌生人獨處
作者: Joyous1989 (Joyous)   2016-01-11 02:48:00
你的舉例很爛,富人故意去炫富被搶,那是強被弱的欺負。性侵通常都是弱的被強的欺負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6-01-11 02:50:00
補充一點,搶劫的成立在加害人取得動產那一瞬間就成立搶匪做出動作或表示到拿到動產都是客觀上可以直接判斷但妨害性自主罪強調的是當事人意願,所以上頭才會提到會去看通聯監視器之類的東西,因為當事人到底有沒有意願除了他自己沒有人曉得,只能靠事證物證人證去推測...
作者: chilahachila (狂爆酷炫屌炸天)   2016-01-11 04:42:00
價錢喬不攏啦
作者: ggrreeeenn (小綠綠)   2016-01-11 07:21:00
是誰讓高危險行為顯得危險呢?也是加害者。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6-01-11 10:02:00
我也不能理解和第一次見面的陌生人一起洗澡是怎麼回事不過我有看到另一份新聞 這女的之前就有兩次被性侵的記錄 我是覺得這樣有點怪就是了
作者: rina1028 (りなぴょん)   2016-01-11 10:08:00
覺得不管受害者之前的行為是不是有問題,但在受害後他是痛苦的話,旁人就不用去刻意檢討他的行為,因為他已經嘗到後果了,自己也應該知道自己行為有多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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