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11月剛租了新的套房。
除了房間沒有對外窗(只有天井)這個缺點之外,一切都蠻滿意的,地點離公司不會太遠
,生活機能不差,租金也合理。
但是時不時會有煙味傳進房間,因為有住戶會對著天井抽煙,所以幾乎不開窗;也會有人
在洗手間抽煙(上面的空間不知道是怎麼樣,反正浴室也會有煙味),所以抽風機從來不
關。
但是居然會有住戶開著他的房門抽煙,這樣不只走廊瀰漫煙味,連房間都有味道,男友的
鼻子很敏感,看他因此睡不好我好自責,因為我知道當初是因為我喜歡他才選擇住這的。
樓下有一個白板,已經有其他住戶寫著請不要散佈二手煙,剛剛居然看到有人回覆「不爽
就搬走啊」。
男友看了只淡淡的跟我說不然就搬走吧,畢竟也跟房東反應過了,既然那位仁兄還是依然
故我,他也不想再爭論些什麼。
可是我們明明就是按照規定走的人,憑什麼因為一個違反規定的人我們要損失租金,花費
額外的時間再去找新的處所。
我知道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有時候守秩序的人就是吃虧,耍賴的人倒是可以為所欲為(看
排隊插隊的人,做毒油的人,賄賂炒地皮的人),只是有點不甘心而已。
謝謝大家看我發完牢騷,祝各位新年快樂,另外竹北租屋有推薦的嗎?(不要仲介了,我
覺得他們都不老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