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長髮男警遭免職 女孩們怎麼看呢

作者: willreturn ( )   2015-12-18 00:33:56
關於這個問題,我比較認同今天風傳媒這篇投書的看法。
http://www.storm.mg/article/76093
我覺得在FB那邊有很多人的發言,透露出他們其實比較適合北韓,中國這種國家,要嘛威權
我覺得這些人的發言剛好被作者說中,一邊羨慕著北歐,卻不知道他們在關鍵議題的選擇造
台灣畢竟是追求人權的國家, 權利在人類的歷史上向來都是用鮮血換來的,
法治和法律的目的是,希望後人在爭取權利的時候,不要再用這麼大的代價。
尊重少數,也是民主的重要內涵,
而不是讓少數在團體中被因為他的特別而被孤立。然後再說這叫「適應/服從團體」,這跟民主相去甚遠。
所以才有性平法保障對多元性別的權益,而不是只有父權的腐臭氣息在我們這個社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8 00:40:00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18 00:48:00
這件事無線上綱到『腐臭的父權』? 真讓我感到啼笑皆非這根本就跟性別無關,而是一個組織的要求而已。參考國外,美國、加拿大、日本、菲律賓都跟我國規定相近美國海關、警察局、海岸巡防隊、國土安全局也都如此。莫非美國社會也是『腐臭的父權社會』?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8 00:51:00
"父權" 其實我有看過一種解釋是"取代對方的決定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8 00:53:00
2F應該去看一下他被免職的理由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18 00:58:00
那也請kageo101大看看,自由的美國為什麼也這樣規定?http://goo.gl/Ox7fvi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8 00:59:00
你怎麼不提更自由人權的瑞典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18 01:00:00
我看過了,我尊重他的看法,但我並不同意。
作者: willreturn ( )   2015-12-18 01:02:00
那麼法律位階大於警察內部規定很難懂嗎?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12-18 01:04:00
1976年的判決 2015年拿來作為支持依據? 建議2樓直接陳述自己的論述,別東拉西扯有的沒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18 01:05:00
我們可以理性的來談談這個問題,怎麼做會比較好?至於違憲或違法的疑慮,我引用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來解釋最高法院審理認為,警察從事的工作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警政部門在合理範圍內,對容貌、服飾有所規定,使民眾易於辨識,「符合公共利益所需,並無違憲之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8 01:08:00
長頭髮你就看不出他是個警察了?那長得像流氓的警察要不要也免職?有啤酒肚的?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2-18 01:09:00
什麼都要扯父權,呵呵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18 01:09:00
1776年的獨立宣言,至今都還是重要的憲法依據呢!XD
作者: ahliu   2015-12-18 01:10:00
吵這些都沒用了!那警察已經被免職了…大家早點睡吧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2-18 01:12:00
尊重少數的重點在於,今日多數可能就是未來的少數,觀念風俗會隨時代改變不要什麼都硬套父權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5-12-18 02:34:00
這麼多國家都有類似的規定。女生頭髮就可以比較長,男生不行,大家都要一樣?男女平權本來就有考量先天生理構造的不同。就像公共廁所女廁間數比男廁多,這樣是不是不公平?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2-18 02:53:00
先天的生理構造 男生的頭髮就可以長到跟女生一樣長樓上到底在講啥? 以前古代的男人可也都是留長髮的 你是沒看過古裝劇嗎? 男人留短髮是近代的性別偏見造成的若要說以安全理由 那行啊 男女都不准留長髮到底是先天的生理構造 還是先天的性別偏見 刻板印象?
作者: azsx40175 (GUN)   2015-12-18 03:56:00
我贊成免職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5-12-18 05:48:00
男女頭髮哪個比較容易留過肩?有沒有天生的差別?況且女警頭髮也是有一定的規範。還扯到古裝劇? ??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12-18 06:07:00
就頭髮的生長速度而言,男女是不存在的.....別再秀下限了
作者: useit (東東)   2015-12-18 08:38:00
讚成免職,本來每樣事都有他的規定,不按規定來要做自己就接受,而不是扯到一堆有的沒的!牽拖一堆!那都不要訂規則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12-18 08:47:00
一堆把『規定』看的比太陽還要大的奴才,不愧是鬼島
作者: Otter3 (P毛)   2015-12-18 09:17:00
看了某些推文我終於瞭解台灣遲遲無法進步的原因了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5-12-18 09:19:00
台灣就是一邊羨慕歐美的進步,一邊還是故步自封
作者: GeeDuTu (基督徒)   2015-12-18 09:34:00
好像有人以為規定比法律還大?(揉眼看來無視法律的好像不只是警察,民眾也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1:01:00
規定絕對沒有比法律大,所以現在要探討的是記那些申誡有沒有違反法律,有違反的話我們還用討論嗎?警察的服儀規定,我比較偏向服務業對外表的要求,就像王品要求員工要改善服儀,員工不從,結果被記了六十幾次後被辭在我看來是這樣的性質,頂多就是為了企業形象,規定更嚴我反而是把規定看得遠比法律小,所以才覺得這規定沒啥,就像你不喜歡王品集團的制服跟儀容規定,大可不去作,我還不會認為那種服務業的相關規定違法違憲,影響了他的基本人權那比較像是一種契約關係,雙方合意才簽的,並不是強迫一方從這角度出發,你已經簽了,卻又不想遵守,硬要對方改,才是違反互信的行為吧?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2-18 11:52:00
喔 唯一有發表的論文結果男人的頭髮可是長的比女生快喔但若普通的服儀規定是違背了平等原則為啥不能反抗 像有的公司開的薪水男女同工不同酬 你也跟女生說 誰叫你自己要去那上班嗎? 更何況你服務業還有其它家可去 但難道志向想當警察就要忍受男女不平等?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02:00
「服儀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這個論述,先證明了,再來說吧~有沒有同工不同酬很容易分析,真對不同性別的服儀規定就沒這麼一翻兩瞪眼了,PTT代表的論點其實偏年輕,但年輕不見得就是主流,要知道臺灣是老年化社會
作者: GeeDuTu (基督徒)   2015-12-18 12:05:00
服務業外表的要求如果全都一樣也就算了 問題是女警可以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05:00
而且就這件事看來,如果真有男女不平等,那也是對女生放寬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2-18 12:08:00
服儀規定比薪水更好證明 少在那用自己根深蒂固的性別偏見在看事情 才看不出來 以前女校不能穿褲 現在男校不能穿裙都是一樣的問題 不過就是你把偏見理所當然不願承認罷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09:00
你說的女校不能穿褲,男校不能穿裙,我反而覺得違反基本人權,理由如同前面所述,學校是強迫所有人參加,所以其規定不管你個人狀況如何都要遵守,這時才真的上綱到基本人權但是警察服儀要求,我覺得是僱主珍對業務需求訂的規範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2-18 12:11:00
什麼主流都是對的 那是不是以前男尊女卑的主流要一直下去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11:00
他覺得業務上有需求,那麼就有這個規定,我比較能接受
作者: leoandkieo (Leo)   2015-12-18 12:11:00
到底在說什麼東西,因性別原因不同酬勞很容易分析,因性別原因規定寬鬆與否不容易分析,還在那用年齡辨別價值觀的異同,真的服了你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12:00
提到主不主流,主要是要引導到「業務需求」這個層面警察當初定這規定,不就是認為業務上需求,警察的形象必需
作者: leoandkieo (Leo)   2015-12-18 12:12:00
不要為了維護你那不堪一擊的觀點而胡言亂語好嗎
作者: leoandkieo (Leo)   2015-12-18 12:13:00
你只要回答這規定寬鬆與否是否建立在性別的不同上就好,這應該不難「分析」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12-18 12:14:00
業者視自己業務需求,設立內部規定來徵才,因為影響不大,所以我覺得彈性讓業者自行規定也無不可如果要規定那麼死,以後秀場伸展台因為性別不同對模特兒有不同要求,難道也要被你告違反性別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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