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回女性朋友fb留言 很嚴重嗎

作者: lulu20917 (又又)   2015-12-16 11:50:15
剛剛把禮物先送女性朋友的文被噓爆
這裡是各位女生的場 我認了
再來 我想問的是
以前有一些女性朋友 認識也蠻久的
跟女友交往前就認識了 偶爾會來fb留言
我也會回覆 小聊一下 但毫無曖昧言語
也屬正人君子
沒想到女友某天 竟突然爆氣 問我
啊妳就一定要回覆就是了 是有多好聊
並要求我完全無視這些女性
最好連女性朋友都不能有
當然小魯一開始當耳邊風 沒想到
竟然導致快分手
請問女友如此要求是否太過無理
難道正常交友臭了嗎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2-16 11:51:00
要看你留什麼...你確定快分手不是因為禮物亂送?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2-16 11:51:00
你要先換ID再PO,OK?
作者: Zed5566 (杰哥56)   2015-12-16 11:51:00
我覺得是因為禮物的事
作者: yaokut ( )   2015-12-16 11:52:00
看到女生的場被噓,真的不覺得你是要來詢問的 @@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12-16 11:52:00
看你上一篇的回覆,你應該把文章都po給女友看就好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5-12-16 11:52:00
依你發的兩篇文 我看你女友一定不只是因為你留言才想分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2-16 11:53:00
難怪現在人都越來越少留言
作者: bio2133 (琤)   2015-12-16 11:53:00
看到你覺得因為是女生的場才被噓,只好再噓,你真的不是普通白目
作者: cherylqb (cherylqb)   2015-12-16 11:54:00
改天約出來聊聊啊。 ->暴怒
作者: k88444810 (CL)   2015-12-16 11:54:00
你真的有要大家的意見嗎 還是跟你前一篇回文一樣兇大家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12-16 11:55:00
哇 這樣就刪文
作者: MaLaMi (MaLaMi)   2015-12-16 11:55:00
你真的超煩
作者: ushyme (太可愛欠養阿)   2015-12-16 11:56:00
那就快分手阿XD
作者: carolshih (don't ask me)   2015-12-16 11:56:00
你的價值觀就奇怪到嚴重了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5-12-16 11:56:00
人師真好。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2-16 11:58:00
好拉 拍拍
作者: bio2133 (琤)   2015-12-16 11:58:00
你都沒有說對女友好的地方,但說了很多你的自以為是,這樣是要怎麼給意見,能幾句話犯眾怒,就感覺你女友平時有多隱忍你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12-16 11:59:00
給你建議:對你女友「一個人」好就好
作者: PuElLa ( )   2015-12-16 12:01:00
又不是因為誰的場才被噓你懂不懂?照你說不健康 那你放生你女友吧反正對她跟對別人一樣
作者: mocha80337 (mocha)   2015-12-16 12:04:00
有人給意見還一直反駁,你真的來問意見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2-16 12:06:00
原PO請停止回覆,這邊板友給你意見就乖乖聽,不要有意見
作者: k88444810 (CL)   2015-12-16 12:06:00
好吧來就事論事 你跟那些女性友人私下多常連絡
作者: azasibyl (湖水綠)   2015-12-16 12:06:00
聊到讓女友爆氣,要看是什麼聊法。
作者: lwy3321 (燁)   2015-12-16 12:08:00
無聊
作者: FerrumCat (福萊姆貓)   2015-12-16 12:08:00
很嚴重耶,不是女友的異性都要封鎖的好嗎。你跟本不重視你女友
作者: bio2133 (琤)   2015-12-16 12:08:00
先問你想要繼續還是分手?這樣才好給相關意見,要繼續的話再來探討原因和解決方式
作者: wei4936677 (Akong)   2015-12-16 12:09:00
我男朋友這樣的話 我會認 然後我恢復自己單身時對其他男生好 我跟你吃飯 但也跟其他男生單獨吃飯 可是你要相信我最愛你喔 自以為有大愛的男生很讓女生反感立場對調你懂沒懂
作者: bio2133 (琤)   2015-12-16 12:10:00
還有最好把這篇的第一段修掉,一進來看到這樣的指控,就很令人不爽了
作者: op2lm3 (誰盜我偷改暱稱…)   2015-12-16 12:10:00
認真回 我覺得回留言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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