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借用此版的高人氣,希望能引發一些討論
不知道大家有關心今天剛落幕的政大文化盃嗎?
這是一個傳承許久的合唱比賽,原先的指定曲校歌是一首國民黨的黨歌,政治洗腦色彩濃
厚,所以政大學生有些科系決定在今年以罷唱的方式表示抗議
而這也就衍伸出了今年對於得名的科系的不滿與黑特,特別是今年得到第二名的法律系,
認為明明是讀法律卻失去了對正義思辯的能力。
但對於今年的法律系來說,罷唱與否從來不是討論的點,選取舊校歌而非新校歌純粹是因
為它比較是適合用來練合唱的曲目而已,亦認為反對舊校歌與思想困縛的路並不一定要與
「罷唱」兩個字扯在一起,希望回歸到音樂就是純粹的音樂,合唱就只是一件大家一起開
口愉快練習的事。
今日法律系能拿到好成績,也不是因為舔學校的臉,回歸歌曲的表現和聲音,真的是歷年
來最棒的一次
而那些罷唱的科系,回歸評審的角度來看,根本沒唱是怎麼給分數呢?
而有許多抨擊者提出這樣無異於漢娜鄂蘭的平庸邪惡,是學校的幫兇。並且這樣違反價值
判斷而順從於規定對於學習法律的學生來說,是一件非常諷刺的事。
其實一直不明白,身為法律系的學生,選擇唱沒有罷唱而後得到佳績,為什麼需要被這麼
嚴厲的抨責?
表達反對這樣黨校的思想又並不只是「罷唱」一條,透過法律系的學生議員向上反應也是
一條作法,是不是自我價值的判斷選擇背離了多數者的思想抉擇,就要被這樣蓋上「沒有
思辯能力」的標籤?而邪惡平庸這樣到形容,選擇不罷唱又使某些人遭受破害壓迫了嗎?
讓人難過的事,其實大多數提出反對意見的都是自系沒有唱的學長姐,他們不願意回來實
際的提出意見改變,卻躲在社群匿名軟體後發文。
想知道更多人的意見,推噓皆好,希望能夠請大家讓我明白自己思維的死角在哪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