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朋友撞到穿越馬路的行人

作者: chief1990719 (蒼。)   2015-12-05 19:15:01
※ 引述《gtsandevo (咖啡磨)》之銘言:
: ※ 引述《etdiday (etdiday)》之銘言:
: : 大家好
: : 朋友今天原本要過生日
: : 在三線道的內側直行突有行人衝出
: : 車速雖不快,但因反應不及
: : 碾到行人的腳板造成粉碎性骨折
: : 好在有行車記錄器做為證據
: : 是行人穿越馬路的問題
: : 想問的是
: : 這樣調解或和解,大概金額會多少呢?
: : 還有…在對方開刀住院期間探視
: : 朋友很尷尬不知道要說什麼…
: : 讓對方受傷的確很不好意思
: :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朋友該負責的部分
: : 但行人違規在先
: : 我們認為該認錯也不是,不認錯也不是…
: : 朋友很無辜,還被對方家長指責
: : 就是他害我小孩腳受傷!
: : 這個狀況有解嗎?
: : 可憐的朋友生日不用過了(・_・;
: 從沒在貴板發過文,看到推文真的快受不了了
: 撞到人→刑事責任,由車子強制險支付
: 強制險一定有保,每台車都會保,不保犯法
: 賠償金額隨著你的保額而定;
: 1.若對方要求金額>你的保額,由對方控訴
: 到這種地步才需要找律師,在此之前「根本」不用找什麼律師
: 2.你的保險只是買車時送的,通常是一些小保險公司
: 效率可能會差一點,請自行評估投保單位
: 3.建議不要輕易的給與對方聯絡方式
: 對方要求賠償建議由保險員去談,談妥後再到場簽字就好
: 基於人情你也可以送水果探視,除非真的鬧僵再轉冷
: 撞到車→民事賠償
: 你車子要有保「第三責任險」才會支付對方金額
: 你保什麼乙式丙式都只是「修自己的車子」
: 但保險員為了賺庸金會把一堆哩哩叩叩的加在裡面
: 很多會包含第三責任,自己看清楚保單
: 1.第三責任當然保額也分很多種
: 一樣如果對方要求金額>你的賠償,由對方控告
: 此時再請律師,當通常會私下和解
: 2.第三責任或車體險(甲乙丙式)都是隨車的
: 誰開車沒關係,有的人為了省保費
: 車主名字會用30~60歲女性登記,因為係數最低
: 通常保費較少
: 無論撞到人或車,當下一定都要「報警處理」
: 領取報案三聯單,不管你錯或對
: 要求賠償的人可以根據此報案記錄提告
: 不管撞到人或車,和解完後都要簽「和解書」
: 雙方各持一份,並一份影本交給警方
: 已簽完和解書事後再要求什麼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失都是沒用的
: 你朋友只要由強制險的保險公司
: 支付對方要求之賠償金額,雙方達成和解,簽和解書即落幕
: 金額根據死亡/傷殘有所不同
: 若談不攏可將車禍報告送交第三方鑑定責任,會有比例原則
: 再依此進行和解;
: 見面時用和緩口氣探視就好,不用認錯,也不用強硬的告訴對方錯在先
: 除非對方一口咬定你責任較多或賠償金額過高
: 能不撕破臉就不撕破臉,你最終目的是要簽到和解書就沒事了
: 下次不想這麼費神找評價好的保險公司,簽一張保額高一點的保單
: 跟最便宜的也只差幾百塊
: 好的保險員你一通電話就什麼都不用管,鳥的保險員你打整天還連絡不到人
: 問處理進度就推三阻四,搞的最後自己去談和解
: 車子很多人每天在開,但對自己的車保了什麼也都不知道
: 遇到狀況只好道聽塗說霧裡看花
: 手機你每天都在用就會去了解它的功能
: 車子每天都在開但似乎很少人會去了解周邊,反正能用就好
: 建議你朋友吸收一次經驗
: 如果常常上路,最好將車禍相關常識與保險內容稍加了解
: 才不會遇到狀況慌了手腳。
一、強制險理賠項目是固定的、並且規定嚴謹(依照強保法)
1.急救費用:傷患尋找費用、救護車資、醫護人員隨車費用
2.掛號費、醫療收據所列部分負擔、診斷書費用
3.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為限
4.看護費用:一天1200元,30天為限 (住院有算,加護病房不算)
例子:診斷證明書有醫囑需專人照顧一個月就是36000元
4.膳食費用依住院天數來算(加護病房+普通病房),一天180
5.義齒費用:一顆一萬為限(依診斷證明書記載),最多五顆
6.義眼:每顆一萬為限
7.義肢費用:每一上肢或每一下肢5萬為限
8.特殊或輔助材料費:依收據記載或診斷證明記載,治療必要材料工具,以兩萬為限
9.交通費用:合理交通費用,以兩萬為限
醫療費最高上限20萬元、殘廢共分15級(最高一級為200萬)、死亡給付200萬
作者: etdiday (etdiday)   2015-12-06 00:02:00
謝謝您願意回文告知這方面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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